「过劳」列为疾病?世卫澄清:讲错了
2019-05-29 14:55
世界卫生组织首次将「过劳」认定为病况(medical condition),并纳入《国际疾病分类》。但短短相隔一天,世卫就澄清「讲错了」,只把过劳列为「职业现象」(occupational phenomenon)。
外国媒体初时报道,根据最新修定的《国际疾病分类》第11修订版(ICD-11),世卫将过劳列为病况,界定为因长期无法克服工作压力而出现的症状。根据定义,过劳症包括3个特徵,首先是感觉筋疲力竭,其次是对工作产生倦怠感或忿忿不平,还有专业效率降低。
过劳是专门针对职场环境中产生的现象,并不适用于生活上的其他领域。世卫指示医生要先把适应障碍、焦虑及情绪病排除,才可诊断为过劳。有专家认为,此举促使企业更重视员工的工作与生活平衡,采取措施防范过劳。
但世卫发言人周二澄清,之前说过劳列入新修订版是错误,称过劳曾被列入早一份修订版ICD-10,目前已根据现有研究,把定义改为职业现象。新修订版上周六获世界衞生大会通过,自2022年1月起生效。
对于如何定义「过劳」,以及过劳应否被视为一种「病况」(medical condition),专家于过去数十年一直争论不休。德国心理学家弗罗伊登贝格尔于1974年发表的文章,被视为世上首份对过劳的正式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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