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诚实取用电脑控罪失效 保安员偷拍裙底判守行为

2019-05-20 14:49

32岁保安员涉于前年10月一连两日,在多个港铁站以智能手机偷拍3名女子裙底,保安员被控3项不诚实使用电脑罪,他早于去年已认罪。惟自本年4月终审法院颁下判辞,透过自己手机犯案人士,律政司未能再以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名继续检控同类案件。案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堂,由于控罪失效,辩方申请撤控获批,被告最终准以自签2000元,守行为12个月了事。

案情指,被告刘俊龙于2017年10月20日,在荔景站被警员发现形迹可疑,上前调查时被告即将手机收回裤袋并离去。警员遂将被告截停,并发现其智能手机内存有3幅裙底照。

被告在警诫下承认于同年10月19日至20日,分别在太子站近旺角大球场出口、黄大仙站近黄大仙中心北馆出口及黄大仙中心北馆的扶手电梯以手机偷拍3名女子裙底。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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