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中央有特首实质任命权 不论产生方式为何

2021-01-25 06:38

梁振英指出不论候任行政长官的产生方式为何,即选举委员会选举、普选或协商办法,任命权都在中央。资料图片
梁振英指出不论候任行政长官的产生方式为何,即选举委员会选举、普选或协商办法,任命权都在中央。资料图片

特首选举明年举行,政圈近日对行政长官的产生方式有一番讨论。全国政协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继早前提出行政长官可改由协商产生,毋须修改《基本法》后,昨日再于社交网站发文,强调中央人民政府对行政长官有实质任命权,可以拒绝任命任何候任特首,体现中央对香港有全面管治权。

梁振英指出,《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指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即无论行政长官如何产生,都要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他解释,候任行政长官要得到中央人民政府的任命,是因为中央给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力,远高于例如伦敦、纽约等城市的自治权力,属于中央对香港的额外授权,故中央必须对行政长官有绝对信任。

梁振英续称,自从「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字眼出现在《中英联合声明》后,「大家都知道,中央人民政府对行政长官的任命权是实质的,而非象徵性的」,不论候任行政长官的产生方式为何,即选举委员会选举、普选或协商办法,任命权都在中央,形容这是中央对香港有全面管治权的其中一个体现。

维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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