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选举舞弊 叶刘:可在港检控
2020-11-01 07:10
香港明年选举会否在内地推行境外投票?行政会议成员、新民党主席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接受电视台访问时说,设境外投票可惠及更多人,合乎民主原则。自回归后,如居海外港人在取得外国国籍后,三年内未返港,将失去居留权,即不属香港永久性居民,并丧失投票权。
针对境外投票一旦发生选举舞弊问题,她称廉署并不可直接在内地执法,但由于选举舞弊条例有域外管辖权,相信内地执法人员可将证据移交廉署,只要有足够证据,廉署仍可在港提出检控。她续指,政府亦可安排观察员,人选包括法官、律师公会、会计师、核数师、商会、太平绅士、人大代表等。
她又表示,间中收到市民以电邮责问行会成员,指他们需为政府施政负上责任,但她强调行会成员只是提供意见,并没有资源和权利执行,她以鼠患为例,行会成员并不是负责捉老鼠。她又批评,现时只源用殖民地时期的官僚方式处理,当遇上问题时,设立专责小组、调查委员会等做法只是推卸责任,拖延到别人忘记事件,并非真正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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