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后追收8.4万元法律费 黄之锋:相当荒谬

2020-10-25 08:59

黄之锋遭律政司追收逾8万元。
黄之锋遭律政司追收逾8万元。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于2014年占领旺角现场因违反禁制令被捕,其后与同案另外19人被律政司起诉藐视法庭,最终被判囚两个月。时隔6年,黄之锋早前接获律政司信函,指因法援未能包括所有聆讯的法律费用,向他追讨8.4万元,他形容事件「相当荒谬」。

黄之锋在社交平台发文指,距离被起诉已相隔6年却收到律政司来信,向他追讨$84127.67法律费用。他称,政治起诉不只是消耗时间、精神与体力,更有金钱上的压力,对于6年后律政司突然追讨费用,认为「相当荒谬」。

他在帖文表示,对他这种没组织联系的政治人物,要筹得逾8万元并非轻而易举,更何况是其他同案素人;又指即使筹够款项,想到要贡献给政府库房更觉「非常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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