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仆团体撑政府「辣招」 公务员试用期内被捕可即时解雇
2020-08-22 08:18
公务员事务局下令,未过试用期的公务员,参与非法公众活动被捕及遭起诉,会即时被解雇。政府人员协会、香港公务员总工会、国家行政学院香港同学会和香港特区政府公务人员联会发表联合声明,表示支持有关做法,认为符合《香港国安法》、《基本法》、《公务员事务规例》及《公务员守则》对公务员的要求。
声明表示,《基本法》和《公务员守则》订明公务员须尽忠职守、对政府负责及坚守法治,若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与针对政府的非法公众活动,已违反法律和《公务员守则》。声明指出,《公务员守则》要求公务员必须对在任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公务员公开表达意见时,应确保其意见不会引致与其公职身分或职务有实际、观感上或潜在利益冲突,或令人认为有损其执行职务时不偏不倚和政治中立的准则。若试用期间,公务员的言行令政府对其产生负面看法而不再聘用,属正常雇佣关系。
声明又指,香港处于水深火热的困境,政府必须加强施政力度,尽快让香港重回正轨。而公务员队伍是政府的骨干,必须有担当,团结一致,尽忠职守,其工作表现、专业知识及行为操守亦需符合公众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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