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会大会论国安法 民政官员拒出席

2020-06-06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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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会议通过制定「港区国安法」,由民主派主导的十七区区议会,计画今日在金钟统一中心举行十七区特别区议会大会,讨论「港区国安法」。不过,民政事务局昨预先警告,有关议题并非地区层面事宜,亦不符合区议会职能,官方代表及秘书处职员不会出席,兼不会做任何跟进。建制派区议员亦发表联合声明,坚定支持立「港区国安法」,拒绝出席会议。政府呼吁区议员聚焦地区民生事项,向政府提供务实意见。 

民政事务局的声明指出,根据《区议会条例》第六十一条,区议会职能包括向政府提供该条文所列明、关于有关地方行政区项目的意见。在区议会讨论的事项和文件,均须符合《条例》所订的区议会职能。局方重申,由于今次十七区特别区议会大会讨论的议题并非地区层面事宜,并不符合区议会职能,在法律上并非有效的区议会会议,区议会秘书处未能就此提供支援。民政事务处和秘书处职员不会出席,也不会就有关讨论事项作出任何跟进。

八十多名建制派区议员在联合声明中,表明他们不会出席今日活动,对举行及推动人士予以强烈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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