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的点评|谁是狼?谁是羊?

2022-09-13 09:31

 

言语治疗师刊发「羊村儿童绘本案」上周六(9月10日)审结,5名香港言语治疗师总工会成员,因为前年6月4日开始发布3本被指有煽动成分的儿童绘本,同遭起诉1项串谋刊印、发布、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罪。5人不认罪受审,最后被国安法指定法官郭伟健判处罪名成立,最终5人在区域法院各被判处监禁19个月。

5人发布的绘本对象是儿童,3本刊物《羊村守卫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被警方指控他们出版煽动性绘画,意图美化暴力,把涉嫌犯罪者英雄化,以及煽动儿童憎恨政府和司法制度,最后被逮捕判刑。

可以从几个角度分析案件:

1.     部份被告显然并无悔意。

首、次被告黎雯龄和杨逸意上周六均解聘律师代表,自行在庭上最后陈情,首被告黎雯龄甫开始发言时已总结该案关键在「言论自由有几自由?系咪免费?讲完有冇代价…」主审法官郭伟健认为她的发言属政治宣言,与判刑无关,中止其陈情,叫她不服可以上诉。

次被告杨逸意陈情时指该案「与其话审视3本绘本有冇散播谣言,不如话系对正确历史观嘅审判」,认为「3本绘本有冇真实反映民间史观社会情绪定系散播谣言,只有人心可以审判」,「我无后悔企喺羊嗰方⋯⋯唯一后悔系我赶唔切喺被捕之前出版更多绘本。」

根据法例,本控罪首次定罪最高罚款5千元及监禁2年,案中被告被判19个月刑期接近上限,所以即使被告无悔意,法庭亦没有太多重判空间,皆因控罪的限制。如果控方以《港区国安法》罪名起诉,若入罪刑罚就不一样。

2.     法官聚焦宪制秩序。

煽动罪的其中一个焦点是煽动他人憎恨政府和司法制度。郭伟健法官判刑时指,被告藉带有危害港府及中央政府意图的绘本,对儿童读者进行洗脑。尤其是故事结尾中要求儿童思考如何应对狼,有儿童回答要战斗,反映出绘本会在儿童心中种下仇恨,荼毒儿童思想。法官要被告对自身行为抚心自问,指儿童如白纸一纸,但是被告非但没有将基本事实及真相告知他们,反而利用言论自由去否定中国对香港的主权。

郭伟健在判刑前指,绘本煽动儿童读者相信香港并非中国的一部分,郭官指「牧羊人」离开是因为无权继续管治这个地方,绘本里的「狼」只是取回本来不应被抢走的东西。总括而言,郭官突出宪制秩序,指香港是中国一部份,不能误导儿童否定中国对香港的主权。

不过,郭官判词对被告以「狼」来形容中央与特区政府,以「羊」来描述反抗者,却没有多少论述。「狼」在童话中是凶残狡诈的动物,这个标签已十分负面,有煽动儿童仇视中央之嫌。中央对香港做了什么「狼」的事情呢?

换一个角度,反抗者自比为「羊」,美化自己的形象。由2014年违法占路,到2019年暴力示威,随意在街上围打异见者,掟汽油弹破坏,在马鞍山放火烧人,这些行为有几「羊」呢?这些暴力示威者是否披著羊皮的狼呢? 谁为狼羊定分界? 是这些自以为历史站在他们一方的反抗者?

3.     定煽动罪先例。案中被告似乎认为言论自由不应有界线。他们制作的「羊村绘本」向儿童洗脑,叫儿童去战斗。但大多数的家长,不会想自己的仔女做放火烧人的斗士,伤人后被捕下狱,或者流落天涯。家长们都有免于自己的幼儿受包装成童书的政治宣传毒害的自由。社会不自律,就只能由政府来规管。

发布煽动刊物罪有几十年未被引用,皆因社会平安自律。如今再被法庭引用,成功定罪,虽然地方法院判决未成为有约束力的案例(要高院或以上判例才是),但也有重要参考价值,闻者足戒。

卢永雄

原文刊于《巴士的报》

 

编按原题为「谁为狼羊定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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