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的点评|改革终院聘海外法官的好时机

2022-04-01 07:59

英国最高法院院长韦彦德及副院长贺知义辞任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韦彦德在声明中表示,香港法院对法治的坚持继续备受国际尊重,但与英国政府共同商讨后认为,英国最高法院法官难以在不被视为替一个背弃政治自由及言论自由的政权背书下,继续担任香港终院法官。

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回应话,对英方施压香港特区终审法院英籍非常任法官辞任,并借机诋毁《香港国安法》,干涉中国内政,中方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两个英国法官辞职,有几点值得注意:

一、有心把事情搞大。两个英国法官辞去香港终院职务,当地人根本毫不关心,他们关心油价多很多。但英国政府高调在国会表态,首相、副首相、外相纷纷发言,英外交部发声明,明显有小事化大之意。

二、时机有针对性。《香港国安法》二○二○年六月已制定,两名英国法官当时没有辞职。近期他们也没有处理甚么政治大案,审案时也没有受到甚么压力,但却在香港特首选举前夕辞职,令人怀疑他们借这个时机搞事。

三、正是政治影响司法。两个英国法官声称因为政治影响了司法才辞职,但没有提出半点实质证据。相反,海外流亡份子罗冠聪在facebook说: 「其实海外政界推动英国法官辞任香港法院职务的倡议已有一段时间」。原来整件事是海外流亡人士推动,英国政府配合,英国法官只是奉命行事,这正是一件外国政治影响香港司法的活生生例证。

这两个英国法官辞任终院职务,不会影响香港司法独立,反而是一个好机会,让我们检讨反思此一制度。

香港终审法院之所以有海外法官,要从设终审庭说起。在回归之前,香港根本没有终审权,香港的终审权掌握在英国的枢密院司法委会员,英国不容许其殖民地可以终审,以免殖民地作乱。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祖国,内地同意香港有终审权,这是香港相对殖民地时代的重大进步。

由于香港实行普通法制度,而内地实行社会主义式的大陆法制度,两套法律制度大不相同。香港虽然是中国的一部份,但香港很难在一个不同法制系统内终审,将终审庭设于香港,是一个合理的安排。起草《基本法》时,内地的草委当时对终院骋用海外法官原本心存疑虑,但最终还是决定宽松处理。原因一来是为香港的法官本来没有国籍的限制;二来亦担心在特区政府成立之初,根本没有足够的资深退任法官可以出任终院法官。三来可彰显香港作为一个普通法地区的法院,其判决和其他地区法院并无二致。因此容许终院聘请海外法官。

时光流转,香港已回归二十五年,出现了两大改变。第一,香港已累积了大量的上诉庭以至终审法院退休法官,光从人手上看,香港已经没需要到海外聘请非常任法官;

第二,环球局势已出现急剧变化。美国已经锁定中国作为主要的竞争对手。在美国刚刚发表的《2020国防报告》中,美国将中国视为美国最重要的战斗竞争对手,要采取紧急行动和加强对中国的威慑。美国已在印太地区,加紧展开针对中国的行动。

在海外法官借退场来对香港作政治施压时,这做就一个好机会,让未来应该考虑终审法院的变革,可以考虑几个方向:一、渐进式让海外非常任法官退场。或二、取消海外非常任法官。当香港终院常任法官已经足够时,根本没有需要有海外非常任法官。第三,无论用任何方式聘请海外法官,也应该避免聘请来自那些锁定中国为敌人的国家,例如来自「五眼联盟」(即英、美、澳、纽、加)等国家。其实,资深的普通法的法官,世界各地都有。从新加坡到南非,都是普通法体系,已退休的资深法官多的是,聘请他们来港当法官,并非难事。

当然,改革时也要考虑保持香港的司法体系独立性,以保障香港的营商和个人自由。

卢永雄

原文刊于《巴士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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