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屋发展史 公屋源于一场火灾|悦读历史
2024-01-05 21:11
香港公屋源于一场火灾
最近有消息指,彩虹邨将会是下一轮重建公屋。其特色七彩外墙,吸引很多人前去「打卡」,其实在「打卡胜地」之外,彩虹邨也是居民的家。房屋乃民生之本,回顾香港历史,曾经有一段日子近郊都是一间间依山而建的木屋、铁皮屋。那时的居民生活环境恶劣,未有大型屋邨的踪影。直至1953年,一场前所未有的大火灾,改写了香港社会发展史,带领香港住屋追上城市发展的步伐。
石硖尾大火灾民逾5万
上世纪40、50年代,内地爆发国共内战(1945年),不少人移居香港,在山边用木及铁皮建寮屋,其时本港人口急剧上升。1953年12月25日晚上9时,深水埗石硖尾白田村木屋区起火,火势本来并不猛烈,但一阵北风使火头分散为三个大火头,火速蔓延至石硖尾村、窝仔村(今主教山附近),火势因而一发不可收拾。火灾后,消防局总局长形容这场火是「火的风暴」,调查后估计大火起因是倾倒于火水炉的溶胶。
上世纪50年代,不少基层全家大小都在家穿胶花、黏胶鞋,以补贴家计。估计当时就是有村民在家中用溶胶黏贴胶鞋,因意外推倒附有电油的树胶溶液,引致起火。
根据当日报道,受影响的寮屋数目有2,580间,虽然死伤数少,但灾民却有约4.8万人。灾后政府成立了石硖尾六村火灾急赈委员会跟进救济事宜,亦建立了一些临时诊疗所,截至1954年3月,这些临时诊疗所合共治理2万馀灾民。又根据《香港年报1954》,这场大火灾民多达5.8万人,后来政府报告修正灾民数目是5.6万人。
安置灾民发展公共房屋
石硖尾大火后包宁平房建成,用以临时安置灾民,徙置事务处亦成立。其后再成立屋宇建设委员会,为当时白领阶级中的低薪者(如教师、记者、公务员等等),提供水准较高而租金较低廉的单位。其后数年内,徙置事务处开始在黄大仙、观塘等地兴建徙置屋邨。
1962年,工务局开始兴建廉租屋邨,供低收入家庭申请,落成后便交给屋宇建设委员会管理。廉租屋邨包括黄大仙上邨、长沙湾邨、牛头角上邨等。1964年政府颁布《寮屋管制、徙置及政府廉租屋宇政策检讨》白皮书:一是严格管制现有木屋区,二是加速徙置大厦和廉租屋的兴建,三是放宽入住徙置大厦的资格。
1968年,政府决定试行改建第一型及第二型徙置大厦,改善设施。1973年,徙置事务处和屋宇建设委员会合并成为新的房屋委员会,开始推行重建计划,改善公共房屋质素。一些残旧的屋邨被清拆,主要是第一型及第二型徙置大厦。
1978年,政府推行第一期居者有其屋计划,出售6个屋苑单位。直至1998年,推出租者置其屋计划。
公屋历史反映民生
居住环境改善
1953年石硖尾大火发生后,政府开始兴建公共房屋供贫苦大众租住。当时,这些房屋称为「徙置大厦」。
及至上世纪60年代,这些租住房屋改称为「新区」,给大众的感觉是「新发展的地区」,并非强制被徙置至某区。房屋名称改变代表政府政策取向改变,由安置贫苦大众「有瓦遮头」,至发展新地区给低下阶层。除徙置事务处外,政府亦设置房宇建设委员会,提供较佳质素的房屋给中下阶层人士。
70年代,政府成立房屋委员会,合并原有的徙置事务处及房宇建设委员会,全部公营房屋改称为「公共屋邨」。由这时开始,政府推出10年建屋计划,大力发展公屋。
1978年,政府推出居者置其屋,出售公营房屋。由昔日提供租住公屋至出售公营房屋,让市民拥有物业资产。
政府第一期居者有其屋计划的6个屋苑:
小型社区建立归属感
1954年,徙置屋邨以H型楼宇为主,部分地下单位为小店铺,天台为学校,其他社区设备较少,没有商场、公园,社区中心等娱乐设施也不多。
在70年代房屋委员会成立后,公共屋邨以社区为发展概念,如公共屋邨内有学校、商场、巴士总站、公园和社区中心等。一些屋邨如太和邨更将商场和铁路站融合在一起,又如油塘邨有大型商场等,牛头角邨内甚至有展示阁回顾昔日徙置区面貌,犹如一个历史展览。
综合来说,屋邨由昔日只提供居住场所,变为提供多元设施,让居民有更佳的生活,有助建立归属感。
今昔生活人情变迁
昔日的徙置大厦,160尺可居住5人,大家在狭窄居住环境中生活;H型徙置大厦甚至没有独立的厨厕,居民在走廊中进行煮食,亦打开大门以便通风。居民邻舍关系十分良好,大家在公馀时间与街坊谈天说地,闲话家常,一起打麻雀等,孩童则在走廊中或楼下空地一起游玩,彼此守望相助。
今天160尺可能只住1人或2人,大家居住环境宽敞了,但邻舍关系却疏远了,因为大家都会把私人与公共空间彻底分隔,各家的大门大多也会关上,减少了与邻居们交往,邻居孩子们更较少一起游玩,一些居民甚至连邻居姓甚么也不知道。
同场加映:
香港第一个廉租屋邨──北角邨
公共屋邨楼宇类型总表(只列出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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