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港人治港非指全由港人治
2024-11-25 00:00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基本法》基金会昨日举行2024年国家宪法日晚宴讲座。《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勇以「国家宪法监督制度」为题发表演讲,指根据宪法,一国两制当中「港人治港」的意思,不完全是指香港只能由港人来治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主权者,也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还可以行使任何它认为应当由它来行使的权利,即是一个「开口权」,除中国以外,其他国家都是一样。他又反问,若然中央不治港「《基本法》哪里来?」而且不是所有人也能治港,需要是爱国者,才能治港。
张勇又指,香港与其他自治区相比,享有高度自治权。他以新疆民族自治区域为例,新疆人大常委会作为地区的最高立法机关,所制订的自治条例不能马上生效,必须先上报中央,经过审视是否符合宪法及其他全国法律后才能生效,但香港立法会所通过的法律,只要获得过半数议员表决赞成便能立即生效。
较其他自治区享高度自治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黄玉山表示,宪法为国家的总纲领,是国家最高的法律体系和权威,并适用于国家全部领土,香港作为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宪法理应适用于香港。他提到过去一段时间香港坊间有说法指中央定了《基本法》管治香港,换言之国家宪法在香港并不适用,更形容《基本法》为小宪法。黄直指有关说法不正确,强调《基本法》的法律定位由宪法所确立,一旦脱离宪法,《基本法》就变成无源之水。
李浩然:依法治国重大根基
另一《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基本法》基金会会长李浩然表示,今年为中国第一部宪法70周年,依法治国为国家重大根基,有宪法就需要有宪法监督,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决定能否「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他指出,香港经立法会制订本地立法要向中央备案,体现香港作为国家一部分,以及中央全面管治权,强调「宪法全面适用于香港」,宪法和《基本法》亦共同构成香港的宪制秩序。他期望社会能更关注每一年的国家宪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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