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道精英索偿案 总会质疑曾漏报税
2024-11-20 00:00香港空手道总会于2015年疑因前空手道精英运动员罗展鹏「转会」而将其「雪藏」,致其丧失精英训练资助及精英运动员资格。案件昨续审,总会一方盘问罗展鹏时,指他在离开体院有其他收入来源,但税务局没有收到他在2015/16年度的个人报税表,质疑罗展鹏「漏报」税项。罗展鹏否认,而他离开体院的收入虽足以维持生活,但认为这并不能够弥补他在事件中蒙受的损失。案件今续审。
本案原告为罗展鹏、罗心汶及代表女儿舒晴的舒展鹏,被告为中国香港空手道总会有限公司。罗入禀向总会索偿近230万元损失;其馀两人亦遭遇类似情况,索偿30万元及10万元。
法官欧阳浩荣昨提出关注,罗展鹏本打算在2015年参加世界一级空手道超级联赛、伊斯坦堡分站的组手项目,惟港队最终并没有派人参赛,是否即使没有被「雪藏」,罗展鹏也不能参赛。
罗:其馀收入不足弥补
罗展鹏在2014年10月签署的体院文件中,提到打算参加世界超级联赛、伊斯坦堡分站赛事。虽然港队当年最终没有派人作赛,惟罗展鹏供称比赛目标会因为选手和教练而改变,如果自己没有被「雪藏」、便有机会参赛。法官续问到,为何当年没有派其他人参赛。罗展鹏供称不知道,可能因选手参加其他赛事而「分道扬镳」。
被告方大律师蒋任宏盘问时,引述税务局文件,指罗展鹏自2015年起亦有其他收入来源,但税局在去年11月发信给罗展鹏,指不曾收到他于2015/16年度的个人报税表。罗展鹏供称他需要再查询,他也不肯定自己在该年度有否报税,但他自2015年10月已受雇成为健身教练,因此雇主应该有为他报税。虽然罗展鹏同意离开体院后,其他收入来源足以维持其生活,但不认为能够弥补其损失。
另外,蒋提到罗展鹏于2014年10月填写了一份体院表格,当中比赛目标并没有提到他早前证供所指的全国空手道锦标赛,其教练填写的评估报告中亦只提到亚洲空手道锦标赛团队赛奖牌这一项目标,总教练邝均明在评估中也只提及世界超级联赛。
罗展鹏确认相关文件内容,并同意比赛目标是针对个人能力所定。法官其后向被告方指出,相关文件填写的比赛目标是否代表选手不可以参与其他赛事,而选手会否获选出赛,这与目标也是两回事。被告方续盘问并向罗展鹏指出,总会不会派所有选手参加比赛。罗展鹏同意。
案件编号:HCA 529/2017、HCA 987/2019及HCA 98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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