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200人定罪史无前例 判刑反映案件严重

2024-09-17 00:00

东九龙总区刑事部警司黄奕隆(左)及东九龙总区重案组高级督察潘崇礼总结理大暴动案判刑。
东九龙总区刑事部警司黄奕隆(左)及东九龙总区重案组高级督察潘崇礼总结理大暴动案判刑。

警方回应案件判刑时指,涉案暴动是「香港有史以来其中一场最严重同最暴力的暴动」,当晚围捕行动拘捕213人及起诉暴动罪,当中200人被成功定罪,又形容案件「史无前例」,当中牵涉的被告人数、规模和复杂程度具很大挑战性,感激巿民支持,以及警务人员的专业精神和坚毅斗志;理大暴动案200名被告中有189人判囚29至64个月,亦反映案件严重性及暴力程度。

东九龙总区刑事部警司黄奕隆昨表示,事件分17案进行审讯、历时长达1年8个月,控方传召的证人达500多人次,并呈递逾5000件证物,审讯过程漫长且复杂,被告人数、规模及复杂程度对警方构成很大挑战,案件可谓史无前例。

黄感谢市民对警方长期的支持和鼓励、律政司宝贵的法律意见、以及案件主管和团队「面对一波又一波挑战期间,保持专业精神、坚毅斗志」,重申绝不容忍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

重案组高级督察潘崇礼则透露,200名暴动罪成的被告当中,6人被裁定罪名不成立,7人潜逃离港,有11人被判入教导所,189人判囚29至64个月不等,判刑反映案件严重性。潘又引述法庭判词形容本案暴动规模属「有史以来其中一场最严重同最暴力」,亦形容「示威者犹如一支熟练嘅军队」,为保障公众利益及维护社会秩序,判刑须具阻吓性,对犯案者迎头捧喝、防止事件重演,否则社会需要付上惨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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