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修法 允离婚父母拥共同监护权

2024-05-18 00:00

日本退役女乒乓球手福原爱一度与前夫江宏杰争夺儿子的监护权。图为两人2016年宣布结婚。
日本退役女乒乓球手福原爱一度与前夫江宏杰争夺儿子的监护权。图为两人2016年宣布结婚。

日本国会昨日通过一项《民法》修正案(正式成为法律),允许离婚夫妇从2026年起,享有对子女的「共同监护权」。日本面对离婚个案增加等因素导致家庭关系多样化的情况下,修法旨在确保子女的利益,也意味当地养育子女的环境出现重大变化。日本自1947年以来一直持续实施父母离婚后,仅其中一方可享对子女的单独监护权,今次是有关法例77年来首次修订。

在参议院全体会议昨日通过此新修订法案之前,日本是七大工业国当中唯一不承认共同监护法律概念的国家。传统上,日本监护权授予父母中一方(通常是母方),该规则被支持者视为防止家庭暴力和虐待儿童的保障措施。获监护权的一方可以完全切断另一方与孩子的接触。修改后的法律允许离婚父母选择共同监护权,具体情况由父母协商决定,若不能达成协议就由家庭法院判断。若存在家庭暴力及虐待隐患,则采取单独监护权。新法实施后,以前离婚的父母也可以申请变更为共同监护权(追溯适用)。
若不达成协议  法院判断

法律规定在对子女的共同监护权下,属于「紧急情况」、「日常行为」的可由父母中一方作出决策。有意见指出,相关术语的定义模糊,政府将推进内容的具体落实。

2019年,联合国一个委员会建议日本在符合儿童最大利益的情况下,允许对孩子的共同监护权。到去年,日本著名退役女乒乓球手福原爱被前夫、台湾乒乓球手江宏杰指控「绑架」儿子,这些法例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有报道指,江宏杰与福原爱几年前在台湾提出离婚后,双方曾同意在台期间共同监护儿子。但后来福原爱带着儿子回到日本后,就与江断绝了联系,且拒绝带儿子回台湾。到今年较早前,两人才宣布已就儿子的监护达成和解。

还有媒体举出离婚妇人佐藤美奈子(音)为例。据称,她在两年多前离婚后曾搬到年迈母亲家暂住,她和前夫同意,他在周末带当时仅10岁的儿子和5岁的女儿去看望她。这样的安排持续了大约一个半月。但佐藤女士说,她注意到前夫的态度有明显变化。有一日,他坦言,不会再每个周末带孩子们去看她,声称他的母亲批评她会对孩子造成不好的影响。在与孩子们分隔两年后,佐藤女士得知前夫已获得孩子们的唯一监护权。她说:「那时我就知道,谁带走了孩子,谁就获得了监护权。」如今新法通过,意味当地养育子女的环境会出现重大变化。

并非所有人都支持新的共同监护法案。有些妇权倡导者指,新法例将使那些指控丈夫实施家暴的女性,被逼要与他们保持联系。但有其他律师认为,共同监护和家庭暴力不应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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