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后降职清洁工 女教师胜诉获赔5.8万

2024-03-13 00:00

番禺区人民法院认定校方行为违法。
番禺区人民法院认定校方行为违法。

内地职场对婚育妇女普遍存在性别歧视倾向,广州一小学将正在哺乳期的女教师违规调岗为清洁工,广州一法院近日认定校方行为违法,应赔偿5.8万元(人民币,下同)予涉事女教师。
拒绝安排不获续约  校方判违法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涉事女教师谢某在2014年5月入职某小学任教师。2020年底,谢某因生育申请产假,产假结束返岗后,校方以无教师岗位为由,安排谢某调至校园门卫及校园清洁工岗位。

谢某明确表示不同意,学校其后向其发出《到期不续签通知书》,告知对方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指涉事学校行为违反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终,法院判决该学校支付谢某赔偿金约5.8万元以及约5000元的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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