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安全 人人有责

2024-02-22 00:00

上周大埔白石角发生的快艇撞死泳客事件,引起社会对水上活动安全的关注。
上周大埔白石角发生的快艇撞死泳客事件,引起社会对水上活动安全的关注。

上星期一位泳客早上在大埔白石角附近海面,被快艇撞倒而不幸死亡,事件引来社会的关注,担心水上活动的安全问题。其实不论是驾驶船只人士,或是在水上进行活动的人士,同样都有责任避免互相碰撞,这是海洋使用者相互尊重的态度,让大家可以共同享用宝贵的海洋环境,以及避免不必要的意外发生。
近年越来越多人喜欢在开放水域游泳,外国有调查发现,部分习泳人士在开放水域游泳,他们感觉与大自然联系起来,并得到清新愉快的感觉。可是,在开放水域游泳却有一定的风险,一旦出现抽筋或遇溺,没有救生员当场协助拯救,也可能会被水母等动物袭击、被船只撞到、被海上漂浮物体或碎片杂物缠绕、因海水污染而受到感染等风险。
泳客驾船者须互相尊重

对于在开放水域游泳人士的安全指引,建议佩戴鲜色的泳帽,让自己能够被海上其他船只看见;穿着长袖长裤的泳衣,以防被水母螫伤;把鲜色的安全浮泡系于腰间上游泳,既可以让驾驶船只人士容易看到,也可以保障游泳时出现抽筋或不适,抱着安全浮泡作休息之用;避免单人出海,结伴同游;在公开水域与泳池游泳环境,截然不同,容易受水流影响,促使身体消耗更大的体力;注意天气和水质情况,在水域中,密切留意和遵守相关的警告和指示。

除了游泳人士本身外,驾驶船只人士的驾驶态度,往往是发生意外的关键因素。与驾驶汽车一样,船只航行时必须进行了望工作,本港法例的条文规定如下:「每艘船只均须使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一切可用方法,随时保持适当了望,以便对局面和碰撞危险作出全面评估。」所以,驾驶船只人士不应持续使用手提电话,或与其他人士倾谈,以免分散注意力而出现危险情况。航速方面,法例也列明:「每艘船只在任何时候均须以安全航速行驶,以便能够采取适当而有效的避碰行动,并能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内停住。」

互相尊重共用海洋是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和确保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则,每位海洋使用者都应确保安全,避免任何意外发生,共同维护和保护我们宝贵的海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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