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币立法监管谘询展开

2023-12-28 00:00

余伟文在《汇思》撰文称,监管稳定币发行人有助于保障持有者。
余伟文在《汇思》撰文称,监管稳定币发行人有助于保障持有者。

财库局和金管局昨天联合发表,有关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立法的公众谘询文件,谘询期由昨日起至明年2月29日。立法建议包括透过引入新法例实施发牌制度、仅指定持牌机构可提供购买法币稳定币的服务、仅持牌发行人所发行的法币稳定币可售予零售投资者、非持牌者禁止推广等。此外,金管局总裁余伟文在《汇思》撰文称,监管稳定币发行人有助于保障持有者。

金管局副总裁陈维民表示,此次谘询或可完成该监管制度立法的前期工作,至于提交草案至立法会及法例推出,则未有确切的时间表,会视乎谘询情况及国际最新情势,会尽快推进有关工作。

根据拟定的制度条例,发行人在港发行法定货币的稳定币,须获取金融管理专员发出的牌照,同时谘询文件建议发行人或机构需符合指定的资本要求,最低缴足2500万元股本,或流通法币稳定币面额的2%,以较高者为准。

同时,根据谘询文件,在正式立法后会有6个月的过渡期,而在条例生效前,正在港发行法币稳定币的具意义及实质业务的发行人,在向金融专员提交申请后,则可在此6个月内继续进行除推广宣传外的相关活动;倘若相关发行人或机构未能在指定期限内进行申请,或须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日后会否推出获发相关牌照的名单等,陈维民表示,金管局正准备谘询及后续工作,仍须时考虑,会因应市场发展加强对公众的教育。

另外,余伟文撰文表示,随虚拟资产市场的发展,稳定币有机会成为传统金融与虚拟资产市场的介面,稳定币或会成为大众选用的其中一种支付方式,数码支付与实体经济亦会进一步结合,稳定币是否真正具备「稳定」的条件则尤为重要。

余伟文续指,对持有者而言,若然稳定币发行人未能保持充足的储备资产以维持稳定币的稳定价值,或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按面值赎回稳定币,除了金钱上的损失,亦会影响日常支付的需求,因而扰乱经济活动。另外,稳定币发行人为满足赎回要求,或需在金融市场抛售储备资产以换取现金,亦会冲击金融体系的稳定。
金管局将推「沙盒」作试验

金管局将推出「沙盒」安排,向有意在港发行法币稳定币的发行人做相关试验,以传达监管期望及提供指引。余伟文表示,在展开公众谘询的同时推出「沙盒」安排,以此渠道让金管局和有意在本港开展稳定币发行业务的市场参与者交流意见,以促进监管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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