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动脱罪发还重审 女社工申上诉终院被拒

2023-10-04 00:00

「阵地社工」成员陈虹秀(见图)等4名暴动案罪脱被告,早前遭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诉,上诉庭今年7月撤销4人无罪裁决,下令案件发还至区域法院另一法官席前重审。陈虹秀随即向上诉庭申请终审法院上诉证明书,上诉庭昨颁布书面判词指其投诉根本站不住脚,而陈虹秀所提出的3条法律问题均不涉及任何具有重大而广泛重要性的法律观点,毋须由终审法院处理,遂拒绝批出终审法院上诉证明书。
上诉庭指3法律问题不成立

陈虹秀原被控1项暴动罪,原审时被时任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裁定表证不成立,毋须答辩,获当庭释放。上诉庭指案发时陈虹秀与一些手持铁通、木棍及圆盾的人在一起,非法占据轩尼诗道东西行线马路,片段拍摄到陈虹秀不断以扩音器说:「请警务人员保持冷静同克制」等,上诉庭批评沈官无视这些重要证据,从没有考虑陈是否藉着身处现场鼓励其他人犯案或共同犯案。

上诉庭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下令案件需发还至区域法院另一法官席前重审。陈虹秀向上诉庭申请终审法院上诉证明书,提出3条法律问题:「上诉庭应否就在案件呈述上诉没有提出的问题作出裁定?」、「上诉庭应否容许律政司把未在审讯中提出的论点,在案件呈述上诉中提出?」、「律政司争议原审法官错误裁定陈虹秀毋须答辩,上诉庭可否考虑没有在案件呈述上诉中包含的外在证据?」

上诉庭认为沈官判决只涉事实裁断、证据评估及考量,根本不牵涉陈虹秀提出的3条法律问题,故3条问题均不成立。案件编号:CACC27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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