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闻|学校违规委独立校董 教局监管恐存漏洞

2022-08-24 00:00

培育会陈南昌纪念学校有独立校董,被揭发是办团成员亲属,违反《教育条例》,当局解释是收到校方书面声明后,「按既定程序审批」。 
培育会陈南昌纪念学校有独立校董,被揭发是办团成员亲属,违反《教育条例》,当局解释是收到校方书面声明后,「按既定程序审批」。 

(星岛日报报道)被揭校政风波的青少年培育会陈南昌纪念学校,被指违法任命办团成员家属,出任独立校董长达十年,揭示教育局对于独立校董资格审批及监管,可能存在漏洞。有资深校长指,出任独立校董无一定要求,当局只信纳学校单方面呈报的书面资料,不作审查。有担任独立校董的退休校长建议,当局应加强申报机制。教育局昨证实,是收到陈南昌学校呈报校董违规,始跟进处理独立校董离任。
培育会陈南昌学校遭教师揭发,担任独立校董十年的陈美兰,是办学团体执行委员会成员胞妹,涉违反《教育条例》规定。教育局昨回覆本报查询指,当局是完成审核有关申请人的资料,收到校方的书面声明后,按既定程序作审批,其后校方呈报有关违规情况,亦即时处理跟进该名校董的离任事宜。
当局依赖校方「把关」

教育局解释,处理校董注册申请时,除审视申请人年龄、有否刑事罪行纪录等资料外,亦要求学校就该校董申请提交书面声明,以确保校方进行提名,是了解及遵守《教育条例》、法团校董会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报翻查「校董注册申请书」,清楚列明获提名为独立校董的申请人,不得为办团的管治团体成员及其亲属,或其雇用人士,并须签名确认申请书内容真实,学校校董会及校监均须盖印及签名作实。当局在「有关法团校董会的问与答」列明,如校董会某校董对学校运作中存在违例情况,「明确表示同意,或采取纵容的态度,而不加以阻止」,可能要负上个人法律责任。

有不愿具名的资深中学校长坦言,出任独立校董毋须特定要求,多由办团或校董会邀请任命,如办团管理松散,甚至内部权斗,往往出现裙带关系,独立校董因此不再「独立」,而当局在审核校董申请资料,过于依赖校方「把关」,故一般不会审查独立校董的背景、与办团关系、是否其他校董亲属,甚至是否校友等,「直到有人投诉及举报,始揭发违规情况。」
资料库加入退休校长

退休校长吴友强,现时是多所中小学独立校董,他指校董会及办团选择独立校董时,多会考虑校情,如出现财务问题等情况,便邀请相应的专业人士出任,协助处理问题。他认为,《教育条例》明文禁止的校董关系众多,当局难以查清;只靠文件申报做法,亦难免疏漏,建议当局加强申报机制,要求校董会在提名及确定人选的会议上,申报与候选人的关系;同时在校董及校监培训课程上,提醒相关的法律条文。

现时当局设立「有意出任资助学校法团校董会校董者资料库」,罗列不同界别的拟任校董人选,据悉今年新增退休校长,供学校物色独立校董。对于是否为独立校董设立任命条件,或规定学校在资料库中挑选合适人士出任,资助小学校长会名誉主席张勇邦认为,本港逾千所中小学,每个办学团体与学校准则不一,而官方设立条件及名单,亦可能引起外界误会,以为当局有意介入学校运作,或校董有「任务」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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