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职员一日虐三童还柙候惩

2022-07-09 00:00

被告林美宝承认三项虐儿罪。
被告林美宝承认三项虐儿罪。

(星岛日报报道)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去年爆出虐儿丑闻,至今共三十四名女职员被检控。五十六岁幼儿工作员昨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三项虐儿罪。控方指,被告遭女童拍打手臂后,趁女童喝水时将水樽推向其面部,大力拍打女童胸口,又因女童睡觉时郁动而踏其下身。署理主任裁判官黄雅茵指,被告一日内对三名儿童作出违法行为,虐儿程度颇严重,拒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须还柙至本月二十二日,以候被告的背景报告后始判刑。

大力拍打女童胸口

 

报称幼儿工作员的林美宝承认于去年十二月十日,在旺角砵兰街三八七号地下「童乐居」故意袭击两岁女童S、三岁女童AC及一名不知名儿童。林原被控多一项袭击三岁女童Y的虐儿罪,获法庭存档。

案中被告自二○○八年九月在「童乐居」任职幼儿工作者,案发当日约下午六时,女童S与十名儿童在活动室席地而坐,被告则分发水樽予儿童。期间S用手推了被告的手一下,被告随即大力用手打了S的胸口两下,S倒地哭泣。约一分钟后,被告抹地时,另一女童AC扭开水樽探视樽内,被告夺去水樽并推向她的脸,令樽内的水溅到其脸上,AC欲转身离开但被告继续把水樽推向其脸上。被告之后抹地上的水时,再推了AC的脚一下,及趁其喝水时推其水樽,致水樽撞到她的嘴。其后被告又指向AC的脸,令她颤抖。

同晚约九时被告到二楼一间约有二十名儿童睡觉的房间,看见一名不知名儿童的脚在郁动,被告与某人倾谈后,突然走向该儿童,用右脚大力踏在其下身。被告于本年一月二十一日被捕,警诫下承认曾推女童S致她倒地哭泣,并知道女童AC或被水樽弄伤。

辩方大律师王宝荣求情时指,被告事发后感到非常歉疚,但无心伤害三名儿童,事主亦未有严重受伤。在首次事件,被告须在半小时内派发水樽予十一名儿童喝水,但儿童不可以自行扭开樽盖喝水。被告遭S打手臂后,用手背撞向S的胸口两下,但力度不算很大。辩方续指被告巡房时看见该儿童的脚「郁嚟郁去」,而被告有腰痛,于是踏了儿童下身一脚以助其调整睡姿。

四十六岁资深幼儿工作者香咏姗上月承认一项虐儿罪,被判四个月,为首名认罪被告,其袭击行为包括用力将男童的头推向墙至反弹,以及拉扯男童的头发。所有被告当中,有二十四人将转介至区院审理,十人则准留在裁判法院处理。 案件编号:九龙城刑事 二三八——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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