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思而行|下一个廿五年

2022-06-30 00:00

尽管经历过不少惊涛骇浪,特别是二○一九年的存亡一战,我们总算走到了回归后第一个廿五年的中途站。相比百多年的英国人统治,这廿五年实在不容易过。在这长不长,短不短的廿五年,我们见证了主权回归、宪制秩序改变、民主自由的重新定义,和港人治港的真谛。无论如何,在这起起伏伏的廿五年中,我们遇上过很多难题,但我们在国家不断支持下,始终令这些难题一一化解。也许这一刻并不是追究责任,或是缅怀过去的时候,而是展望将来的时候。

站在这廿五年的关口向前看,我们可以毫不犹豫、自豪地说,因为国家的坚持,因为我们的存在,因为大家的努力,我们见证了一套经得起风浪的「一国两制」;然而在这时刻,不少人,包括看好特区金融中心地位的人也会问:那廿五年后又怎样?没错,今天的「一国两制」,到了二○四七年会是甚么光景?这看似是一个难以触摸的政治问题,但有几点我们可以从事实中寻找一些答案:第一、《基本法》并没有一个过时日期;第二、五十年不变并不代表五十年后要变或必变;第三、最重要的是,假如《一国两制》是经得起风浪,适合国家,有利港人的制度,为何要变?
二○四七年会是甚么光景

事实是,整套《基本法》只有第五条提及「五十年不变」这五个字:「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按这条文的写法,延续「一国两制」并不需要修改这条文,尽其量只需删去「五十年不变」这五个字。

更重要的是,《基本法》的序言提及国家决定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设立特区「并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不在香港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由中国政府在中英联合声明中予以阐明」。没错,「一国两制」并非英国人要求的,而是中国人设计的;是国家单方面宣布的,所以延续与否不需要听取外国人的说三道四。在一九九○年三月二十八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姫鹏飞就《基本法草案》便曾做出详细的说明。姫主任解释「一国两制」是中国的「基本国策」,特别是「在特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原有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保持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和自由港的地位,并照顾英国和其他国家在香港的经济利益。」

既然基本方针是国策,那么这国策明显地应由国家制定,而不需要修改任何文宪。换言之,理论上只需改变政策时才有公告天下的必要。更重要的是,如果这国策是成功的,是有利于国家的,是港人期望继续的,那这国策便只有不断完善,而没有断然终止的必要。尽管如此,港人和国际投资者始终希望在「一国两制」能否延续上有一个清晰和毫不含糊的表白。这不是宪法问题,也非是否需要修改《基本法》问题,而是一个政治上和观感上的问题;也是一个如何满足港人期望的问题。不知国家领导人在廿五周年这难能可贵的回归庆典中,能否在这方面给予港人,以至全世界一些我们乐见的端倪。
汤家骅
资深大律师
民主思路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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