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智峯藐视法庭罪成 丹麦政客被指串谋造假

2022-06-03 00:00

许智峯四项藐视法庭罪成,成为首宗流亡人士在缺席聆讯下被定罪的个案。
许智峯四项藐视法庭罪成,成为首宗流亡人士在缺席聆讯下被定罪的个案。

(星岛日报报道)官司缠身的前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前年向法庭展示由丹麦议会发出的邀请函副本,以及香港与哥本哈根来回电子机票副本,而获法庭批准他于保释期间因公务理由到丹麦外访,但许抵达丹麦后即宣布流亡海外。律政司指许智峯提供错误讯息,误导警方相信他完成外访后会返港出庭应讯。高院法官陈庆伟(见图)昨裁定许智峯四项「藐视法庭」罪成,成为首宗流亡人士在缺席聆讯下被定罪的个案。陈官认为许智峯与丹麦政客串谋编造虚假的外访行程及邀请函,属于有预谋犯案,直斥许潜逃后故意缺席应讯,导致法庭程序延误和中断,损害公众对香港司法系统的信心。律政司要求法庭判许监禁刑罚,陈官需时考虑,将择日宣判。
许智峯昨继续缺席,亦没有派出代表律师到庭。陈官分析所有证据后,认为许智峯确实向警方及法庭提供虚假的外访行程、声称由丹麦议会发出的邀请函副本、香港与哥本哈根的来回电子机票副本,才获准在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离港远赴丹麦。丹麦政客Anders Storgaard亦在facebook表示,该外访行程只是烟幕,实际是协助许离开香港。而许明知自己有责任依时归柙,可见许是有计画地逃离香港,故意误导法庭取消他限制离境的担保条件,蓄意违反保释条件。
误导警方相信他会返港

陈官称,许流亡后即在facebook发帖表示,自己收到警方就本案发出的通知及有关法庭文件,但许公开鄙视法庭,进一步对香港司法制度表示不满,可见他是有计画欺骗法庭及不出席聆讯,导致法庭程序延误和中断,妨碍司法公正,损害公众对香港司法系统的信心,故裁定许智峯藐视法庭罪成。律政司另希望陈官签发手令拘捕许智峯,惟因裁判法院已就许上述所涉的四案发出拘捕令,故陈官认为毋须再额外签发手令。

许除了本案四罪外,另涉于二〇一九年「光复屯门游行」期间要求他人删除相片及损毁他人手机,二〇二〇年冲击立法会主席台阻挠内务委员会会议,二〇二〇年在立法会主席台「丢腐烂植物」,以及被控《国安法》下的分裂国家及勾结外国势力罪。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前年十一月六日在「光复屯门游行案」提讯时,批准许智峯保释外出及因公务理由离港,向许发还旅游证件,下令许须在离港前不少于七十二小时通知警方及法庭,并需提供外访行程表。
律政司申延财产限制令

控方曾经以许不再是立法会议员为由,申请要求许交出旅游证件,但区域法院法官高劲修以情况没有重大改变为由而拒绝,继续批准许可以因公务理由离境,最终令许有机可乘,成功流亡海外。

高等法院于今年四月六日已按《国安法》发出财产限制令,禁止许智峯、其妻子及其母亲处理在香港的任何财产,若违反命令可处刑事藐视法庭罪,该命令有效期直至下周五(六月十日),律政司将向法庭申请将财产限制令无限期延期,当日同样由法官陈庆伟处理其财产限制令的聆讯。

案件编号:高院杂项案件八三〇——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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