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卷门」案爆料法官受贿囚14年

2022-05-08 00:00

原最高法院法官王林清被判十四年。
原最高法院法官王林清被判十四年。

(星岛日报报道)曾广受社会关注的中国最高法院「丢卷门」案,四年前主动公开事件的原最高法院法官王林清,昨日被北京中级法院以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入狱十四年,并处罚款一百万元人民币。

新华社微博昨日表示,有关案件在去年十月已进行一审。法院查明,二○○八年至二○一八年,王林清利用担任最高法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单独或夥同他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审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陕西榆林市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两个单位和两名律师等十一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二千一百九十万馀元。

王林清在二○一八年六月至八月,受凯奇公司负责人唆使,以供阅、骗取案卷偷拍等方式获取了凯奇公司和陕西地质矿产局的合同纠纷案卷宗材料,经国家保密局鉴定,其中五份材料属国家机密级。

新华社表示,王林清作为司法工作人员,知法犯法,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其「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全部受贿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对被控受贿罪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事发于二○一八年年底,前央视著名主持人崔永元在互联网爆料称,一个历时十馀年涉价值千亿矿产资源诉讼案件的部分卷宗在最高法院审理期间「被盗走」,消息震惊全国。之后有内地媒体公开王林清的自述视频,他证实卷宗离奇失踪,并称为「免遭不测」录制影片。最高法院先称该爆料是谣言,但数日后表示将调查。

二○一九年二月,官方公布调查结果,称事件为王林清「自编、自导、自演」,他因工作中对单位产生不满而窃取相关案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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