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大学生刺伤4晨运妇认罪
2022-05-0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二十六岁持双程证来港的内地男大学生三年前在深水埗嘉顿山,手持二十厘米长的水果刀随机刺伤四名素未谋面的晨运女子,令四名女子身体多处受伤流血。昨于高院承认四项企图谋杀罪,法官杜丽冰把案件押后至下月六日听取求情及判刑,期间为被告索取详细的精神科报告。被告被捕后透露自己多次自杀未遂,突然萌生出杀人后可坐牢或被判死刑的想法,随机把涉案四名女事主设为目标人物,被告肇事后立即逃回内地及染发,他解释是由于香港没有死刑,才决定返内地自首,但内地公安指他在港犯案无法在内地被起诉,故他一日后便再从深圳湾口岸回港时被捕。
称杀人可坐牢或判死刑
案情指,被告在二○一九年十月一日来港,暂居于嘉顿山旁边的美荷楼青年旅舍,到埗两日后便购买水果刀企图自杀,但多次自杀未遂。他在案发当日随机把涉案四名女事主设为目标人物,萌生到杀光四人后可坐牢或被判死刑的想法。他首先持刀插向正在山上做晨操的林琼琼颈部及背部,三名目睹经过的内地女子随即慌张逃亡,他追上并持刀先后插向三人的颈部、腹部、肩膀、胸口及背部,肇事后逃离现场及扔弃水果刀。他立即乘的士到罗湖口岸离港时发现其双程证已过期,有警察提醒他可以出示护照回内地。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案件一七三——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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