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气技工暴动罪成 官酌情判囚三年半
2022-04-1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二十三岁冷气技工于二○一九年八月十一日与八男女在尖沙嘴一带参与暴动,堵路掷物阻塞警署出入口,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罪成。其中八人上月初分别被判囚四十二至四十五个月不等。游德康法官指,攻击警署乃本案严重之处,向警署掟杂物已超越了表达诉求的界,直接挑战警方执法行动,间接挑战香港法治。但被告在审讯期间一直努力生活,并于去年修毕屋宇设备学士课程,相信他可以如其教师、上司所述般在行内有所作为,考虑到其努力不懈、孜孜不倦,酌情扣减刑期至监禁三年半。
游官判刑时指,示威者案发时投掷了汽油弹、砖块,以雷射光照射警方,又将催泪弹掷回警署,导致一名警员受伤,稍微有偏差便可造成严重伤势;重申本案案情绝不轻微,示威者集中围堵警署,即使警方增援仍持续投掷砖块。警方为保护警署,需要撤回巡逻警员,对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影响。再者 ,向警署投掷杂物行为已超越了表达诉求的界,间接挑战香港法治,若然动摇法治基石,后果不堪设想。
准备狱中继续进修
辩方求情指,被告去年获取屋宇设备学士证书,打算服刑期间攻读工程学硕士课程,期望尽力做个有用的人,为社会作出贡献。被告在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的教师赞扬他心地善良,处事全力以赴,相信将来在行内必有一番作为;其上司亦给予高度评价指被告入世未深,判断错误,受网上假消息影响,未经深思熟虑便参与暴动,事发后已再无参加社运,全心全意努力生活,希望法庭能够予以轻判。
被告郭嘉辉被控于一九年八月十一日,在尖沙嘴柯士甸道及堪富利士道之间的弥敦道,与其他人参与暴动。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二三——二〇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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