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前副省长获刑14年

2022-03-2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前福建省常务副省长张志南(见图)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昨天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十四年。法院审理查明,张志南非法受贿人民币三千四百三十二万馀元,在其负责审批的相关项目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一点四八亿馀元。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具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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