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假求诊竟上舞蹈班 民署前女主任判社服

2022-01-2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时任黄大仙民政事务处女高级行政主任,在二○一八至二○二○年三度申请在上班期间看诊,惟被揭发求诊之馀还参加舞蹈班。她早前承认三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昨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莫子聪指被告最大求情理由为认罪,判处一百六十小时社会服务令。

廉署发言人表示,署方十分重视公务员诚信。廉署与公务员事务局合作,向各级政府人员提供诚信培训及网上学习平台等,加强他们对《防止贿赂条例》及相关诚信议题的认识。廉署会继续与各决策局及政府部门合作,向公务员宣扬廉洁文化。

四十一岁被告傅申(图)已被停职,辩方引述社会服务令报告求情指,被告曾被誉为「明日之星」,惟调职后她与上司产生摩擦,有感受到不公平对待,因工作压力过大而患上精神病。她案发后已反省,非常后悔用了愚蠢的方法平衡心理,她因此案在工作及声誉上已付出很大代价。

案情指,被告案发时派驻黄大仙民政事务处,负责为黄大仙区议会提供秘书支援。她在案发两年间向上司提交了三份「申请离开工作岗位」申请表及看诊纸,申请离开工作岗位到郭医堂中医诊所接受治疗。惟被告获批告假后,除了求诊还到了铜锣湾一间舞蹈中心参加舞蹈班。案件编号:九龙城刑事  二三五六——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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