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骗应诊假学舞 民政署高级主任候惩

2022-01-11 00:00

被告傅申认罪押后判刑。
被告傅申认罪押后判刑。

(星岛日报报道)民政事务总署女署理高级行政主任在两年间以看中医为由申请假期,但被揭发实情是去参加舞蹈班。她被控六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昨于九龙城法院承认其中三罪,另外三罪则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辩方求情指,被告被上司视为「明日之星」,因犯案面临纪律处分,现已懊悔不已。署理主任裁判官黄雅茵重申本案涉及欺瞒政府,即使被告想藉跳舞减压,也应挑选合适日子。案件押后至本月二十四日,法庭会为她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并准被告以一万元保释。
官:减压也应选合适日子

案情指,被告案发时负责为黄大仙区议会提供秘书支援,若要离开工作岗位,要先得到上司的批准,并签署「申请离开工作岗位」表格。

被告在的两个月内三次涉案日子递交该文件,并全部附上中医诊所的看诊纸作为证明文件,其直属上司以为全部资料皆为真确故批准,但实际上被告除看病外,亦在同日下午参加舞蹈班。

辩方求情指,被告为该诊所的长期病人,她二○○二年加入政府,一直克尽己任,内部视她为「明日之星」。

直至数年前被调职至黄大仙民政事务处,因而压力大增,亦与上司发生摩擦,经临心理学家诊断后证实患上精神疾病。辩方强调,被告绝不是因「偷懒」而犯案,又呈上第五届黄大仙区议员的联署。

被告傅申(四十一岁)被控于二○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至二○二○年六月十七日的其中六个日子,在香港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即使用一份「申请离开工作岗位」申请表,并在要项上载有虚假、错误或欠妥的陈述,即称在有关日子需离开工作岗位,到郭医堂中医诊所接受治疗。

案件编号:九城刑事二三五六——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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