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遗产争夺案 高院今开审为期60天
2022-01-11 00:00(星岛日报报道)已故全国政协主席霍英东遗产争夺案,早于二○一二年由前任特首董建华及前任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介入调停,签订「和解协议」达成「世纪大和解」,但及后长房姊弟之间指控二哥霍震寰涉嫌隐瞒家族公司有荣可于十年内以一元回购霍英东基金持有南沙项目权益的发展公司股权,涉及款额高达七十亿人民币,长房三子霍震宇、长女霍丽萍、次女霍丽娜乃重启争产诉讼。
案件于今早在高院展开为期六十日的审讯。据悉,家族有荣由长房五子女平均拥有,案件主要争拗包括,有荣公司于过期后是否仍有权以一元回购、当年的市值、回购时需否归还股东贷款等,除了案中五名主角外,双方也会传召合共十多名专家证人出庭作供。
涉案各方为长房五兄弟姊妹霍震宇、霍丽萍、霍丽娜、霍震寰、霍震霆,Beaulieu Enterprises Limited、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Henry Fok Estates Limited)、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Fok's Foundation Limited)、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Fok Ying Tung Foundation Limited)、Hong Kong Mortgage and Loan Corporation Limited、获多宝有限公司(Waterborne Company Limited)及有荣有限公司(Yau Wing Company Limited)。双方均重金礼聘「星级大状」出战,原告一方有资深大律师余若海、薛日华及Clifford Smith代表;被告一方由前律政司司长黄仁龙资深大律师及杜淦堃出战;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则由资深大律师翟绍唐代表。
争拗是否仍可一元回购南沙
霍丽娜、霍震宇及霍丽萍三姊弟在二○一六年重启争产入禀指,霍家透过「番禺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南沙发展计画的部分权益,一半由慈善机构霍英东番禺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另一半则原由霍英东家族公司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间接透过有荣有限公司所持有,而有荣有限公司在一九九七年以象徵式一元把一股售予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该一股相等于整个南沙发展计画之四分之一权益。当年回购协议合约条款订明有荣可在十年内(即二○○七年六月三十日或前)同样以一元回购股份。
三姊弟认为二哥霍震寰在商讨「大和解」时隐瞒上述的一元回购协议,令他们被误导才同意达成和解,故要求知悉回购协议的霍震寰及霍震霆,根据和解协议将上述的南沙权益转到由长房成员新成立的公司名下,并就有关隐瞒及失实陈述向三姊弟作出赔偿。已故香港富豪暨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于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因淋巴癌病逝,享年八十三岁。案件编号:高院民事诉讼九二、二七四、二七五——二○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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