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击|霍家第二代争产案 黄仁龙余若海「对阵」
2022-01-08 00:00(星岛日报报道)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的第二代争产案,于二○一二年八月在全国政协副主席兼前特首董建华及曾任律政司司长的《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介入调停,原达成「大和解」,但长房三子霍震宇不满二哥霍震寰疑隐瞒亡父在南沙发展项目中价值近七十亿元人民币的权益,乃于一五年成功获上诉庭准许霍震宇及长房两名女儿丽萍和丽娜三人重启争产诉讼,案件将于下周二(十一日)展开为期六十日的审讯,霍家长房五兄弟姊妹都会出庭作供,而双方律师团队将派出「重量级人马」出战,包括有前律政司司长黄仁龙,将与资深大律师余若海「打对台」。
消息指,今次霍家争产战火重燃可算全城瞩目,原告及被告双方均重金礼聘「星级大状」出战,由于牵涉内地南沙发展项目近七十亿元人民币的权益,原告霍丽娜聘得「重量级」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出马,而霍震宇由资深大状Clifford Smith代表,霍丽萍则由另一大状代表。至于为霍震寰出战是前律政司司长黄仁龙资深大律师,另代表霍震霆为资深大状杜淦堃,而翟绍唐资深大状则代表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
身为是这宗争产案的关键人物,即已故全国政协主席霍英东与元配吕燕妮所生的五名子女作供外,双方也会传召公司的董事、老臣子和其他员工出庭作供。而案中的专家证人会就涉案的南沙项目权益的现值作出分析。案件由高院法官陆启康主审,各方资深大状及大律师的开案陈词逾一千页,估计需时四至五天时间向法官讲解双方的案情,整个聆讯会以英文进行。
这宗纠缠逾十年的争产案,原于二○一二年八月达成大和解,但长房三子霍震宇不满二哥霍震寰疑隐瞒亡父在南沙发展项目中的权益,现时约值五十至七十亿元人民币,并指二哥不值得信任,不可能寻求和解,向法庭申请撤销和解协议及重开案件,上诉庭一五年初裁定长房三子霍震宇上诉得直,准许霍震宇及长房两名女儿丽萍和丽娜三人,就争产诉讼重新入禀。
霍丽娜,霍丽萍及霍震宇三姊弟在重启争产的入禀状指,二哥霍震寰隐瞒家族有荣有限公司有权以象徵式一元,从霍英东基金回购逾九十五亿港元的南沙项目权益,令他们被误导达成和解,现要求法庭声明家族有荣公司仍然有权行使南沙权益的回购权,并要求法庭颁令霍震寰及霍震霆二人根据于一二年八月、由各房签订的和解协议,履行其责任促使霍英东基金将上述的南沙权益转到由长房成员新成立的公司名下;另指霍震寰及霍震霆于事件上有所隐瞒及作失实陈述,向三人作出赔偿。
据霍震宇所指,霍家南沙发展项目五分一权益由番禺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有两股,涉及争议的是其中一股,相等于整个南沙项目的四分一权益,现估值五十亿至七十亿元人民币,该股原本由霍英东家族公司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间接透过有荣有限公司持有。九七年六月有荣决议把这一股以一元售给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至今仍由基金拥有,但这个回购安排,只有霍英东及霍震寰二人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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