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优化法例及规定 支持家族办公室发展
2021-11-28 00:00为了确保家族产业永续流传、实现财富跨代增长,不少家族将资产交由专业管理团队集中管理,不但能有效处理税务、法律、投资等多方面事务,省却繁琐、零碎的打理步骤,亦可以避免家族矛盾,造就了家族办公室的蓬勃发展,同时为香港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商机。
为了落实这项政策理念,投资推广署成立专责团队,为拟落户本港的家族办公室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加强宣传香港的优势。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早前亦发表网志,提出三个拟提交到第七届立法会审议的法案,其中便呼应了《施政报告》,提出修订《税务条例》,为家族办公室提供税务优惠,吸引落户,把握家族办公室高资产净值的优势,扩充香港市场流动量。这些举动均体现出政府对家族办公室的重视。
然而,现时香港以家族办公室模式管理的资产规模总值只有五百七十亿美元,而在纽约,单一规模最大的家族办公室资产规模已达一千七百亿美元,可见香港家族办公室业务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除了税务减免,其他配套仍有不少地方值得优化。
目前,针对家族办公室运作的相关法例及规定较零散。家族办公室的申领牌照责任受《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凡于香港为第三方经营资产管理业务,即须申领牌照。若家族委任受托人来持有其家族信托的资产,而受托人并非为第三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或家族办公室以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公司形式成立,即可免除申领牌照,但在一定情况下,该受托人及家族信托资产将受《受托人条例》及信托法监管。如以注册公司形式成立家族办公室,《公司条例》等法例亦适用于相关行为。种种法例叠加,俨如架牀叠屋,监管规章混乱的潜在纠纷亦不利于整体业务发展。证监会曾发出有关申领牌照的通函,并整合成立家族办公室的常见问题,但仍未见有统一守则规管家族办公室及其管理团队的市场行为,为提供家族资产管理服务的适合人选设定标准。
笔者建议,政府应整合现存有关家族办公室的规定,参照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制定一套完善的《家族办公室指引》。《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汇集并整合《打击洗钱条例》、《贩毒(追讨得益)条例》、《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联合国制裁条例》及《大规模毁灭武器(提供服务的管制)条例》等法定规定,协助金融服务提供者制订与执行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政策、程序及管控措施,例如上报机制、应对指引、决定是否提供服务的准则等。故此,《家族办公室指引》应列明家族办公室的设立、注册、离岸家族办公室迁册要求及相关安排,以及进行证券期货买卖、设立基金、委任受托人、资产配置等操作指引,以符合在港经营家族办公室业务于条例及案例法上的规定,让家族办公室可依循一套整合而完善的指引而有效运作。这能有效减省家族办公室的行政程序,亦提升了法例的透明度,对于吸引其在港落户甚有优势。
此外,证监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 明确指出持牌人或注册人应恪守品德及能力要求、潜在风险规避、与客户关系、合规事宜、责任及免责等内容。为了应对各种潜在风险,证监会亦应制定《家族办公室负责人员操守准则》,为负责人员的品德及能力、信息披露准则、投资动向、合规程序、法律责任等作出明文规定,从而为负责人员提供清晰的业务指引,亦为监管部门及机构划定权责,有助强化更具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亦有效提高客户的信心。
随着超高资产净值人士增长,家族办公室跃成香港备受瞩目的金融服务板块,顺应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可知未来将呈客源滚滚之势。香港汇聚全球金融资本、高端人才、专业服务,具备成为全球家族办公室枢纽的条件。发展家族办公室产业,亦有利香港引入市场资金,提高市场流动率,奠定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因此针对家族办公室发展的改革措施势在必行,机不可失。
何芷盈
政贤力量青年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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