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小学班主任 性侵多名女生判死缓
2021-11-04 00:00(星岛日报报道)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某小学一名班主任,在近三年时间里,竟对三名女生实施共计二十次强奸,对十五名女生实施二百三十馀次猥亵。近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二〇一七年九月至二〇二〇年七月,A老师对小红等三人实施了共计二十次强奸,对小红等十五人实施了二百三十馀次的猥亵。十五名被害女生案发时均不满十四岁,初次遭受性侵时均不满十二岁。
有证人表示,曾看到A老师在课桌旁几乎摸遍了班上所有女生。
还有证人称,经常看到A老师在上语文课时喊小红和小萍去其宿舍,理由一般是拿试卷,「她俩刚出去,A就跟著出去。等她俩进教室后一会,A才进教室。」
案发后,A老师自认,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从道德角度,他都是不可原谅的,请求判处自己死刑。法院认为,A 老师奸淫不满十四岁幼女,并以摸胸、摸下身等方式猥亵儿童,其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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