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警告 煽惑投白票属违法

2021-10-3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就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在网上鼓吹他人,于十二月举行的立法会选举中投白票,廉政公署昨日发表声明,警告任何人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即属非法行为,最高可判处监禁三年及罚款二十万元。廉署呼吁市民严守法规,切勿参与不法呼吁或转载相关违法内容,共同维护选举廉洁公平。

廉署昨发声明警告,指留意到有人在互联网呼吁市民于该选举中投白票。廉署提醒市民,任何人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即属非法行为,干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7A条,最高可判处监禁三年及罚款二十万元。

廉署指出,根据《条例》,公开活动包括向公众作出的任何形式的通讯,以及向公众分发或传布任何材料。《条例》适用于一切与选举有关的行为,不论该行为是在香港境内或在其他地方作出。署方强调必定会严正执法,打击操控或破坏选举的行为,并会要求相关社交媒体平台或网站移除违法内容,呼吁市民严守法规,切勿参与不法呼吁或转载相关违法内容,共同维护选举廉洁公平。

正弃保潜逃流亡澳洲的许智峯,前日在个人facebook上发文,提出「如水计画」,「呼吁香港人投白票以反制不义的选举制度」。他提出两个目标,其一是令今次立法会选举成为香港史上白票数字最高的一次立法机关选举,以及达至地区直选中让整体白票票数高于整体当选人的票数。他又呼吁网民尽快复制文章记录,手动广传及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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