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笔论政】期望建立新型行政立法关系

2021-10-27 00:00

第六届立法会会期最后一次大会今天举行,相信大家都同意,今年对立法会而言是很独特的一年。除了因为疫情严峻而令立法会选举推迟一年举行,更因为在国家大力照顾及支持下,包括实施《香港国安法》和完善选举制度,过去一年,社会由乱转治,议会重回正轨。这稳治宁定局面得来不易,很高兴议员们在延任的这年期间,全心全意,并肩勤奋,一方面发挥了在宪制立法上的功能,另一方面维持监察敦促,支持及协助特区政府有效依法施政。

对于本届立法会,在此分享三点观察。

其一是议事文化出现了明显变化。具体表现在议事厅回复「文斗」,「武斗」场面绝迹;滥用规程及拉布情况不再,议事井然有序;再者是议员与官员辩论即使火花四溅,都不会有人身攻击,底线是良性建设性互动,理性探讨,谋求共识。在回复理性议事基础下,立法会顺利审议并通过全部提交的三十九项法案,是过去二十年以来最多的一年;此外,行政长官能够顺利在立法会会议上发表《施政报告》,亦恢复了行政长官答问会和「短问短答」的质询时间。

其二是可能有人质疑未来议会是否会变成没有反对或不同声音,一味支持政府的「一言堂」。如果从维护国家安全、主权和发展利益的意义上来说,笔者认为来届议会的确容不下纯为反对而反对或纯为破坏而对抗的声音。事实上,只有「爱国者」才能符合法定条件,具备参选宪制管治人员资格,这是世界各地普遍认同的民主政制行政人员募纳的基本原则。在这个大前提下,议会内有不同党派,议员的治港理念各有不同,不同政治组合之间既有合作,也有竞争,所以不应,亦不可能是一言堂。笔者期许来届议会的不同政党及组合,能更思考如何加强团结,尽管政见各异,但要做到和而不同,集结力量,做好有力的施政监督者,为良政善治创造条件,以赢取市民的信任及群众的支持。

其三是期望行政机关与议会内的政党建立新型行政立法关系,行政机关与立法会在社会形体上是割裂的,个别同互为分立的,行政机关可会是有权无票,立法会却肯定是有票无权,以选举晋身议会的政党议员不是要去执政,但必须议政,代民为民发声,这是制度因素及必然。而建制阵营理所当然支持政府依法施政。相信有市民认为我们与政府是命运共同体,但实际上,我们在政策酝酿以至制订过程中,除涉及谘询,并无参与,但现实中,议会整体或议员们实在有时候会被认为要为施政失误同样负上责任。

从制度而言,行政立法关系及沟通确有很大空间调善,这个问题长存已久,过往在社会政治斗争的大环境下,任何尝试解决的方案,都是寸步难行。在新形势下,社会秩序及议会恢复稳定,笔者热切期望行政机关可把握机会,与新一届议会内的政党建立新型的执政联盟,成为真正是「有辱有荣」的执政联盟。

正如民建联早前提出「变革香港」,新时代下亦要「变革行政立法关系」。笔者期望行政立法关系不应是「有事锺无艳,无事夏迎春」,而是政策由酝酿至制订的不同阶段,我们议员都有权有责。更期望行政立法日后能够通力合作,想民所想,急民所急,解决香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深层次矛盾,努力提升港人的劳而有获感、作而可得感,公平以处,家定社宁之幸福感,才能不辜负中央和市民的信任。

李慧琼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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