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病人顶包骗保费 涉款2600万拘四人
2021-10-25 00:00
被捕的人士年龄介乎三十九至五十九岁,包括前保险代理、保单持有人、癌症病患者及中介人。执行处总调查主任陈家梁表示,涉案保险代理除了在本港犯案,亦安排内地癌症病患者在内地进行身体检查,以获取患鼻咽癌及乳癌证明诈骗香港保险公司。
陈家梁指,中间人会透过朋友物色癌症病患者,保险代理从中收取约二百万元的贿款,而该保单持有人、中介人及癌症病患者亦分别获得数万元至数百万元不等作为酬劳。
另外,廉署又发现有保险经纪,刻意招聘共十八名无工作经验的二十五至三十岁年轻人,成为其「下线」保险代理,并且不用他们销售保单,利用两家保险公司的新人佣金等分佣制度,骗取更多佣金。涉及的销售保单多达四百八十份。其中每名「下线」保险代理每月可获二千至五千元不等作报酬。
廉署又指,集团的主脑更会为了「凑够数」满足分佣制度的要求,会取得亲朋戚友或客户的个人资料,制造假单。有部分客户并不知情,亦涉嫌有冒签情况。行动中,一共拘捕年龄介乎二十五至五十七岁的保险代理,包括一名前区域总监。陈家梁指,由于涉案等是保险代理,令保险公司难以洞悉,相关犯案手法变得更具规模。
执行处首席调查主任张家宝表示,即使保险代理聘请「下线」等行为需要一定成本,但由于他可以获得自己及「下线」双重的佣金,吸引他们犯案。她又指,相信保险公司有其他关联人士知情,不排除有其他高层人士涉及其中,并包庇有关的犯罪行为,相信今次并不是单一事件。
廉署又指,集团主脑利用年轻人对保险业认识不深,及求职心切来犯案。而保险公司分子犯案规模愈趋复杂精密,并招揽更多同党参与勾当,呼吁任何人士在签署保单时,要细心核实个人资料,亦要确定保险代理的身分。过去五年廉署平均每年接获四十多宗的贪污投诉数字,其中有三十八被定罪,当中三十一人为保险代理,七人为保单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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