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房产税试点方案通过

2021-10-2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早前传出实施受阻的内地「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终于在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通过,国务院获得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此次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试点改革的期限为5年;据了解该试点工作旨在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及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帮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悉试点地区的房产税徵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但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同时具体的实施细则由试点地区政府制定,而国务院仅负责制定房产税试点的具体办法。

此次授权的试点期限为5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日起算,在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同时在授权期限届满的6个月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试点情况,若需要继续授权则提出相关意见,但最终结果由人大常委会决定;条件成熟时,会及时制定法律。

内地国金证券指,此前市场已对房地产税试点推广有所预期,主要担忧房地产税会在多个城市大面积试点,并在几年内全面立法推广。根据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于试点期限的表述,国金证券认为,此次房地产税试点授权的落地,以及具体年限的出台,意味着短期房地产税相关利空出尽。

该机构预计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或于5年后进行,全面推广时间点相较此前市场预期也会有所推迟;而具体试点出台的时间点未必赶及于今年第四季推行,相信待房产税试点工作或在新房销售企稳后,在房价上行周期内推出。但由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试点地区的重要考量,预估不会进行大面积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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