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闻】一成受访学童曾遭体罚 培幼会倡订守护政策

2021-09-1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为杜绝虐待儿童和易受伤害人士的行为,法律改革委员会建议订立新罪行,对旁观者施加刑事法律责任。国际培幼会(香港)公布「守护儿童政策」研究结果,发现每十名儿童中,便有一人曾在学校、补习社或兴趣班等教育机构内遭受体罚,半数人更不会求助;建议当局协助学校订立清晰的校本虐儿通报机制。有校长认为教育工作者宜检讨,不应动辄指骂,甚至体罚学生。

国际培幼会(香港)早前委托香港民意研究所,在去年三至八月期间,访问逾五百名六至十五岁的儿童及其家长,并在今年二至四月访问逾四百名教育工作者,了解「守护儿童政策」的现况。结果发现,逾两成受访儿童在过去半年内,曾在教育机构受到至少一项伤害,如体罚、遭教师冷落等,当中约半数人,不会向任何人讲述受害经历。

此外,有逾一成受访儿童,曾在教育机构内遭受体罚,当中在学校遭受体罚的儿童人数,较在补习社/兴趣班高出超过两倍。当中约百分之三点一的补习社,更从未推行任何「守护儿童政策」,包括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等措施。

对于学校体罚情况多逾两倍,国际培幼会(香港)总干事萧美娟推测,或与学生逗留时间较长,教师具备培养学生品格的角色有关,「当教师看到学生品格上做得不对时,须教导小朋友,便更容易形成冲突。」

她认为倘学校提供清晰条文,如教师训示时须有第三者在场,将有效减少相关情况。虽现时有近七成教育机构,设有行为守则,惟仅约五成机构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签订及遵守守则;建议教育机构订立守护儿童政策,提供对待儿童的恰当及不恰当行为的实际指引,尽量减少儿童受伤害的风险。

萧美娟亦促请教育局与社会福利署协调,共同协助学校订立清晰的校本虐儿通报机制,让教育工作者能对机构内发生的虐儿事件直言不讳,家长亦能清楚了解子女在校内的情况。惟她认为各校可按其校本状况,为教师提供培训,当局不宜硬性规定。

幼儿教育人员协会会长周慧珍则称,遭受体罚的儿童百分比高逾双位数,「教育工作者应全面检讨自己,检视入行的初心。」她表示对体罚「零容忍」,建议教师在发现学生有不当行为时,应多了解背后原因,而非指骂甚至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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