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记协凭甚么代表我?

2021-09-16 00:00

教育界有「陀地」教协,原来新闻界亦有「陀地」。记协(香港记者协会)近日跟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的隔空驳火,该会主席陈朗升不满被指倡议任何人都是记者、「十三岁学生都系记者」,除反驳该名十三岁学生并非其会员,也否认倡议「人人做记者」,而是《基本法》赋予市民的权利云云。记协将所有批评推得一乾二净,更声言记协只是工会,过去只做工会的事,维护新闻自由和专业记者权益。然而回看过去几年,溯其言,观其行,记协能与「专业」扯关系吗?真的只做工会的事?能好好的代表业界吗?

邓炳强提到的十三岁记者,是去年母亲节当日出现于非法集结现场的十三岁学生;其实,社会早已有公论,绝大部分正常的香港市民都认为「不恰当」和「不适合」。当日记协如何回应事件呢?时任记协主席杨建兴表示,「小记者」采访冲突情况,在原则上没有大问题,但需小心留意安全问题云云。

至于现届主席陈朗升就以「抗战」去类比,称「八路军都有『小八路』」,又反问政府和警察在二〇一九、二〇二〇年做过甚么,「搞到十三岁嘅同学仔都要出嚟做记者,惊死无咗个镜头,惊死影少啲都会有啲人受委屈」,转移视线之馀,把责任推得乾乾净净。

陈朗升今日信誓旦旦指记协没倡议「人人做记者」,然而,去年当警方因先后发现有自称记者的人混入人群,涉嫌阻碍警方工作,甚至袭击警务人员,而去修订《警察通例》,仅承认政府新闻处认可的新闻机构所聘的记者为「传媒代表」时,记协却发声明狠批此安排「无异于实行官方发牌制度,严重影响采访自由及新闻自由,亦令香港逐渐走向极权管治之路」,这不是双重标准吗?对于政府的批评例必速发,但对于「八三一太子站死人」、「新屋岭性侵」等假新闻,记协有发过一言半句的批评吗?

记协举起「新闻自由」之挡箭牌,合理化某些「记者」的过界甚至违法行为、盲目包庇害群之马之案例也多的是,回想二〇一九年反修例暴动期间,不止一次出现大批「记者」将防暴队团团包围的场面、个别所谓「传媒」只将镜头对准警察,对暴徒伤人、纵火、刑毁的暴行视若无睹,亦有自称网媒记者,直播期间不断粗言秽语,更公然点评女警身材,当日记协也只是抛出一句「遗憾」了事。

香港记者的声誉已被一批毫不专业的所谓「记者」弄得声名狼藉,亦先后有数名所谓「网媒记者」,因涉及反修例暴动罪行而被检控,部分亦被判罪成。记协在维护传媒工作者专业形象做过甚么?有按事实去「是其是,非其非」吗?记协有资格代表新闻业界吗?陈朗升今日既然一再强调记协只是一个工会,根本无足够认受性去发出记者证,官方也不用予以认可。

为拨乱反正,香港应该效法英美,设立一套记者注册制度,可由法定注册机构去负责记者注册、纪律及监察工作,正式注册的记者需要遵守专业行为守则,形式跟香港其他专业人士一样。获注册传媒机构聘用的记者,才可采访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的活动,以及大型公众活动。传媒业界也需要有适当的监管,才可回复风清气正。

原姿晴

前传媒人,现任职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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