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权起215公职人员底 入境处文书助理候惩
2021-09-15 00:00
陈官认为控方选择的控罪只反映被告孔颖琛的个人罪行,但案情却指被告与他人共同犯下的罪行,故质疑控方为何不控告「串谋刑事恐吓」及「妨碍司法公正罪」。陈官指网路上电子足迹是「永久性及全世界性」,起底对受害人的影响相当深远。案中涉及的二百一十五名公职人员,包括二十名政府官员、五名政府官员家属、五名司法人员、三十七名政界人物、六十九名警务人员、一名警务人员家属及七十八名公众人物,并应Telegram起底群组「老豆搵仔」及「阿仔搵老豆老母」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辩方求情指,被告犯案时并没有盗用上司的帐号,惟陈官认为如果被告有机会使用的话,很有可能以此进行犯罪行为,故不认同此求情。辩方续指被告没有把资料存档,不认识受害人及没有直接参与「起底」行为,但陈官指被告很清楚Telegram频道会这样做,辩方强调被告「没有直接参与」,惟陈官直指被告在事件中担当很重要的角色。
陈官续反驳辩方提出的案例参考与本案全不脗合,被告犯案不涉个人利益更为可怕,属「网络上的恐怖主义」及「网络阿尔盖达」,被告更有四大背叛,分别背叛了一般基本道德、中学的培育、公务员的使命及入境处的信赖。陈官亦提到入境处内部的保安漏洞,被告职位不低也不高,为何有权限检视并存取相关个人信息,直言「成年喇喎,咁都仲未搵到内鬼。」
入境事务处回覆查询指不评论个别个案,「本处一向非常重视员工的诚信和行为操守。如有员工非法泄露藉工作岗位而取得的资料,本处定必严肃处理,并会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务求将违法人员绳之以法。本处一向十分重视个人资料的保安,并已制定内部指引及相关监管机制,以确保人员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及条例的规定处理个人资料,致力确保资料只会用作在原先收集资料时所拟定的用途。此外,本处亦采取所有切实可行的步骤,以确保个人资料受到保障,不会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查阅、处理、删除或使用。」
入境处重申「会定期传阅内部指引,提醒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法例规定,并且时刻保持警惕,确保收集的个人资料不会在未获准许的情况下使用。本处亦为新入职及在职员工提供适当的训练课程,以加深员工对保障资料原则及违反相关法例规定所面对的后果的认识。」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三四四——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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