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教机构须年底前统一登记非营利

2021-09-0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内地就「双减」政策持续严管补教业。教育部近日印发通知指出,年底前要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补教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并要求补教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教育部会同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就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补教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机构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强调,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发展素质教育,保障教育公平,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持登记路径科学合理、高效便捷,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简化工作程序,加强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坚持依法依规、平稳有序,确保存量课程稳步消化、人员安置妥善合理、财物处置合理合法。

通知明确,对于现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补教机构,按照线下非营利学科类补教机构、线上学科类补教机构以及终止补教机构等不同情况,采取相应办法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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