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击|女星郑爽偷逃税罚近三亿
2021-08-28 00:00
国家税务总局昨天通报,四月初上海市税务局依法受理关于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的举报。经查,郑爽于二○一九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一点六亿元,实际取得一点五六亿元,未依法如实纳税申报,同时查明她有大量其他演艺收入。以上合计,郑爽一九年至二○年未申报个人收入一点九一亿元,偷税四千五百二十六万元,其他少缴税款二千六百五十二万元。
郑爽上述行为违反了二○一八年以来官方严禁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等要求,严重扰乱税收秩序,依法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二点九九亿元。通报称,郑爽对处罚表示不上诉。至于是否会追究刑事责任,上海市税务局说,考虑到郑爽是首次被罚,且相应税款及滞纳金已经全部缴清。若其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则不予追究刑责。郑爽昨天发布致歉信表示愧疚,承诺将克服一切困难按时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阴阳合同」是指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而是为了避税。这种行为近年常见于演艺界,三年前女星范冰冰被揭用阴阳合同偷漏税,最终连欠税被罚缴八点八亿。
郑爽一案源于年初其前男友张恒爆料,指郑爽赴美找代母产子后弃养自己的骨肉,郑爽因此被当局封杀。四月,张恒再爆料指郑爽和《倩女幽魂》剧组私下签「阴阳合约」,税务部门介入调查。
昨天的通报称,张恒虽为举报人,但作为郑爽《倩女幽魂》项目的经理人,涉嫌帮助偷逃税,已被立案检查,另行处理。至于投资《倩女幽魂》的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公司因财务造假,证监会昨天通报对董事长宋歌等十七人予以行政处罚。
国家主席习近平本月十七日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强调要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促进「共同富裕」。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对本报称,上海对郑爽偷逃税的处罚,就是为了限制高收入者的收入,同时鼓励通过正当劳动获取收入,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洪涛认为,内地正进入「严监管」阶段,类似的处罚事件「十分正常」。
广电总局昨天表示坚决支持税务部门对郑爽的处理,并宣布各类影视机构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停播其已参与节目。《人民日报》强调公众人物须以身作则,「法律不会因名气大而打折,道德标准不因你人气高而降低,时刻绷紧法治弦,演艺之路才不会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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