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思而行】创新科技和社会流动关系
2021-08-12 00:00昨天「竹石台」国际频道访问了行政会议成员和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访问内容主要围绕:近期的政治形势,中美争拗对香港的影响和她对香港未来的的愿景。但当提及她在二〇一〇年统筹及出资编写及印刷有关于创新科技政策的英文书时 (Innovation Policy and Limits of Laissez-faire︰ Hong Kong's Policy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叶太有点气愤地回应说:当时希望找到财政司司长曾俊华拍照表示支持创新科技的机会也得不到。另一位行政会议成员罗范椒芬也有类似的经历。在大概同时期,罗太向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要求引进世界最大的科技转移网络(Enterprise Europe Network) 也没法绕过以「知识产权贸易」作为推动创新科技发展的政策主导。罗太得不到任何结果,后来被委任为科学园主席,在另一个场景推动创新科技发展。
以「知识产权贸易」政策为例,大学教授的专注是研究,对产品商业化的过程未必有兴趣,又不一定有商业头脑和组织能力去推动这过程。「知识产权贸易」的政策结果是鼓励「专利蟑螂(Patent troll)」有机会用远远低于政府资金的投入购入源自是大学科研成果的「发明专利」。十年前走错的路,对香港创新科技发展毫无帮助,而且有碍香港整体社会提供高质就业机会、年轻人追梦,以及社会各阶层向上流动和香港整体发展。十年之后的今天,政府内圈和高层嘴边仍是挂着如何改善「知识产权贸易」这些说法。
现在香港面对的是体制问题,政府政策一旦定了下来,外面的人(包括行政会议成员)差不多是无法去改变的。香港现在需要的,不是由政府提供所有资金和资源去推动科技发展。创新科技产业,始终是一盘生意,社会各界不应期望政府取代私人投资者的功能。生意就是生意,有钱赚的生意必定有人去追逐和投入的。政府的角色就是要去建立一套生态系统:培训有科技创业才能的青年去追梦的同时,鼓励「家族办公室」等私人基金学会这投资游戏的窍门,投入比较早期而且有爆炸性潜力的初创公司去赚取爆炸性利益。推动创新科技,绝对可以为社会提供平等向上流动的机会。原因是初创企业创办人,必须要和家族基金分享股权,而且项目的成败往往不决定于创办人是否有家底,而是决定于项目的潜在价值,吸引资金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
不少有心人都知道香港是有条件演变成同时面向中国内地和世界的创新科技中心。政府也有不可或缺的角色,最重要的是政府要更深入了解这个新经济发展模式是如何从「无形资产」中创造价值。当社会各界面对这不熟悉这个价值创造过程时,香港社会需要珍惜人才和着重人才培训,着重聆听和学习,着重包容和容忍失败,和着重鼓励年轻一代去勇敢面对一个未知的未来。
龙家麟
民主思路理事及联席召集人(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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