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拟立假新闻法 争下月通过
2021-07-30 00:00
根据《媒体仲裁法》修订法案,传媒人若被认定发布虚假或欺骗性的报道造成损害,不论有意或无意,可被要求赔偿所造成的损失金额的五倍。在一些难以计算损失的个案中,则以一亿韩圜(约六十八万港元)为上限。
该法案还允许媒体公司在记者欺骗公司或主管的情况下,向记者索偿。根据修订法案,读者有权要求媒体从网上撤走被认定为不实的报道。而传媒发布的更正报道,其篇幅长度必须与涉事原文相同。
法案将于八月提呈国会投票,执政党共同民主党誓言要以多数通过。民主党党鞭尹昊重说:「要保护人民免受假新闻的伤害,创造公平的媒体产业,这只是改革媒体的第一步。」
近期韩国假新闻层出不穷,并借助网络力量广泛传播,引发社会混乱。今年五月,首尔一名年仅二十二岁的医科男大生孙正敏与朋友相约饮酒后失踪,其后被发现陈尸汉江,事发后社交媒体上涌现大量假新闻,部分网友将事件疑点和事实混在一起散播,令人难辨真伪。
不过,不少媒体批评民主党强推这项法案程序不当,且内容违宪。其中诋毁名誉罪属于刑事罪,但法案又提出对相关行为作出刑罚性质的损失赔偿规定,有重复处罚之嫌。法案对新闻更正内容的版面大小、长短和发布时间有详细规定,被指侵害了媒体的自主性和编辑权。
另外,法案提及「故意与重大过失推定」条款用词模糊,令人怀疑是考虑到近期发生的插画风波,《朝鲜日报》上月在一篇有关性交易个案的报道中,使用了一张让人联想到前法务部长曹国和其女儿的插图,网民就报章失误还是意有所指议论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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