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网络春宫摧毁女性一生

2021-06-17 00:00

工作人员在首尔一个公厠检查是否装有非法摄录镜头。
工作人员在首尔一个公厠检查是否装有非法摄录镜头。

(星岛日报报道)人权观察组织昨日发表报告指出,南韩网络普遍流传未经女性同意的性爱图片,对被害人造成毁灭性影响。报告指政府应加强防范及应对数码性犯罪。

这份九十六页的报告《「我的人生不是你的春宫」:南韩数码性犯罪》,发现尽管南韩已进行法律改革,遭受数码性犯罪(凭藉科技实施的线上性别暴力行为)的妇女和少女,在追究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方面仍旧面临极大困难,根深柢固的性别不平等是原因之一。「刑事司法系统官员(多属男性)似乎常常不理解,或不接受,这种犯罪的严重性,」人权观察女性权利部代理共同主任巴尔说:「任何人只要看过一张这种在未经同意下拍摄的影像,都有可能截屏下来,在任何时间、任何网站分享,从而不可控制地散播出去。受害者馀生都被逼面对相关犯行的影响,却得不到司法系统多少帮助。」

二〇〇八年,涉及非法摄影的案件占南韩性犯罪起诉案件的比例不到百分之四。到了一七年,这类案件的数量增加了十一倍,从五百八十五宗增至六千六百一十五宗。引起公众关注的数码性犯罪,起初大多是在厕所、更衣室和旅馆等场所安装隐藏式的微型摄影机(「间谍摄影机」),然后将录下的影片出售赚钱。

朴知英(以下人名多为化名)在男友手机中发现许多显然在公开场合偷拍的女性裙底或臀部照片。她设法进入男友的云端储存空间,又找到四十至五十张疑似性伴侣的私密照片,其中四张是她自己的。她试图寻找照片中的其他女性,却遭到现已分手的这位前男友恐吓。她于是向警方报案。但被指派来协助她的律师屡次要求她撤回诉讼。她又请了另一位律师,但案子还没送给检察官,就有一名刑警打电话过来,说她若不同意庭外和解,该名前男友的律师就要控告她妨害名誉,及擅自查阅该男档案。

另外一个案件:二〇一八年某天凌晨一时,正要入睡的崔芝银听见有人一直按她的门铃。应门后,一名警员告诉她,有一名男子从隔壁大楼屋顶透过她的窗户对她偷拍。该男向警方坦承已持续对她偷拍两个星期。警方后来取得搜索票,查扣加害人的电子设备,发现他还收集了另外七名女子的照片。崔芝银事后得知,该男数年前曾被控同样罪行,但他获判缓刑。

一个案件的主角是李艺琳,她的雇主向她求欢,因他已婚,她没有接受。某日,他送给她一台时钟。她把时钟放在家中卧室,但后来发现它装有隐藏摄影机,而他已接收实时录像长达一个半月。她长期受到此事困扰。一年后,她仍需服用医师开给她的抗忧郁和抗焦虑药物。

还有一个案件:二〇一七年,吴秀珍是一个找机会打工的二十岁学生。她答应做裸体模特儿,由于招聘广告跟工作合约都特别注明所有照片仅供私人欣赏,她才放心应徵。后来,因为摄影工作室老板要求她拍摄更大胆的照片,她便辞职了。一九年七月,她被拍下的七百多张照片突然出现在某个网站,供人付费下载。她向警方报案,但照片不但没有移除,反而有更多照片曝光。她说:「它会永远留在陌生人的电脑里面,而我不知道事情何时才会结束……于是我想,如果无法结束这件事,我只能结束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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