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论政经】低税率优势不再?

2021-06-15 00:00

简单低税制是香港的竞争优势之一。最近,七大工业国集团(G7)财长达成共识,将「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定于一成五,措施有机会在七月的二十国集团(G20)峰会通过,分析指将会对全球多个低税国家和地区造成影响,香港是其中之一。

由美国推动的全球最低企业税,针对跨国企业把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或地区避税。各国政府仍然可以自行订定企业税率,然而,如果企业在海外支付较低的税率,其所属国家的政府可以追徵「差额」。技术上来看,相关建议得到G7、G20认可后,还需要得到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牵头谈判的一百三十五个国家首肯,对依赖低税率去吸引投资的国家,例如爱尔兰、匈牙利和瑞士等国,将大大影响其竞争力,相信要达成共识并不容易,而最终的协议税率会否定在一成五,也存在未知数。

本港现时实行利得税两级制,企业首二百万元利润按百分之八点二五税率徵税,其后的利润则按百分之十六点五徵税,故实际税率普遍或在一成五以下甚至更低。分析指一旦建议的全球最低企业税实施,跨国企业需要补回徵税差额,难免削弱本港在税率方面的吸引力。

然而,比较各地税制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时,亦不可只着眼于利得税,应综合计及各种影响企业及雇员的政府税项,例如薪俸税、销售税、雇主及雇员就公积金的供款等。目前,香港只设三项直接税:利得税、个人薪俸税和物业税,而免徵资本增值税、股息税、消费税或增值税等,对企业有较大吸引力。根据世界银行一九年的企业税务负担数据,企业在香港须缴纳的税款和强制性缴费占其利润百分之二十一点九,远低于全球平均的百分之四十点四和OECD成员国的百分之四十一点二。因此,即使全球最低企业税付诸实行,企业在港的整体税费负担仍然较轻。

更重要的是,香港对跨国企业的吸引力不仅来自税制,还包括法治制度、人才质素、资讯流通度等等。香港亦是进入内地市场的门户,这些因素并未见得会因全球最低企业税而改变,我们要做的是巩固这些范畴的优势,确保有足够的商机和配套,继续吸引跨国企业来港投资。

对于全球最低企业税,香港毋须过分忧虑,但同时亦需要为可能出现的新税制作好准备。新税制除了影响大型跨国企业,会否对公共财政结构造成影响?有否需要改革整体税制以应对新的发展?如此种种,政府已成立谘询小组,检视全球最低企业税对本港竞争力可能造成的影响,我们期望政府因应最新发展,加快相关工作,协助企业适应新转变。

李民斌

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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