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构拟设投诉机制 首引社会人士参与覆检
2021-05-08 00:00
司法机构提交的资料文件显示近年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大幅增加,主要是源于针对若干法庭决定及案件而作出的性质相同或类似的投诉大幅增加。去年共有五千五百五十九宗投诉已获完成处理,当中逾九成八内容相同或类似。司法机构认为是适当时候检讨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机制,藉以提高机制的问责性和透明度。
现行机制下,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会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或相关的法院领导(即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首席区域法院法官以及总裁判官)负责调查,调查后会书面回覆投诉人,若投诉成立,有关事宜会转介予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考虑任命审议庭,建议行政长官对相关人员予以免职。
在新建议的「两级制」下,性质严重、复杂或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投诉个案会先在第一层由多于一名高等法院级别法官组成专责的法官小组调查及作建议,完成的调查报告及其作出的建议将会提交予机制的第二层,即谘询委员会进行审视及给予意见。谘询委员会将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担任主席,由法官和在所属专业、社区或公共服务具丰富知识和经验的社会人士组成,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作出监察及提出意见;就法庭常规或程序中识别导致或可能导致投诉之处,以及就投诉处理机制提出改善建议。谘询委员会将会定期进行会议,审视专责的法官小组提交的投诉个案调查报告,并给予意见。
经考虑谘询委员会的意见后,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会就每项投诉作出最终决定。视乎投诉的严重性、复杂程度、社会的关注及其他相关因素,调查结果连同相关理由会上载司法机构网页,供公众察阅。而就所有针对终审法院法官及法院领导的行为的投诉,不论其性质属严重或轻微,均会一律按上述两层架构处理,而调查报告及相关建议将会提交予谘询委员会,供其审视及给予意见,并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作出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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