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骏康桥之家堕毙 陪审团裁死于意外
2021-05-05 00:00
陪审团对社署方面建议提高最低人手要求,限制发出豁免证明书次数;设立扣分制度,严重可停牌;提升员工质素,进行培训及考核;设立持牌人制度,须负法律责任;社署应加强巡查院舍;以及成立小组处理院舍怀疑虐待个案。对「康桥之家」的建议包括设立闭路电视,确保运作正常,覆盖所有公众地方;另所有员工须接受相关培训;锁上所有空置房间;聘请专业技工进行检查及确保员工有足够休息。对劳工及福利局的建议包括为残疾院舍员工提供入职课程及考核,及持续护理课程,增加残疾人士院舍宿位等。
死者十四岁男童梁子骏于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四时四十五分在葵涌万成大厦「康桥之家」三楼一百一十一号房的窗堕下,导致身体多处受伤而死。子骏母亲江月梅曾指责时任康桥护理员锺伟英以拖鞋打子骏造成瘀伤,并指锺曾称「曳就打佢(子骏)只手」,司机李锦全亦被指用粪便掟向子骏脸部。锺对相关指控矢口否认,被江于庭上直斥「讲大话」。时任院长刘洁心更曾以「意外嘅嘢无人想、自己用心用力去做,问心无愧」等回应子骏堕楼。社署职员郭永一确认康桥因消防、屋宇未达标而没有正式牌照,并曾就鼠患及院友哽死等问题多次收到警告信,时任主管吴纯真更表示「老鼠唔入办公室就得」。但康桥直至子骏堕楼后才被社署撤销豁免证明书。黄官引导陪审团时先解释死因庭并无权限查究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而法医作供指子骏「多处受伤」致死,亦无证据显示曾被扼颈或服药致死。陪审员考虑是否接纳证人证供时,须考虑其个人背景及案发距今接近五年,证人或会忘记细节等。陪审团退庭商议两个多小时后,一致裁定子骏死于意外。
黄官最后感谢陪审团付出心力体力及宝贵时间处理案件,会将建议转交相关部门。黄官续向子骏母亲致以慰问,事发至今五年才审理,警察调查时间及进度并不理想。他明白事件对她造成痛苦及压力,希望死因庭可助她了解过程,从而释怀,走出伤痛阴霾。黄官亦鼓励她参与社区活动,与其他过来人分享经历。案件编号:死因研讯四七四—二〇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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