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食品浪费法》通过 「吃播」可重罚十万

2021-04-3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昨天正式通过《反食品浪费法》,对于备受关注的网络「吃播」(播主网民面前吃掉大量食物),今后可依法对相关视频机构及个人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十万元(人民币,下同)罚款,停业整顿。

为保障粮食安全,弘扬传统美德,去年八月,国家主席习近平指示建立长效机制,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去年九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珍惜粮食、反对浪费专题调研。首部《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去年十二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公开徵求意见。

起源于韩国的「吃播」节目近年在内地短视频平台大行其道,播主为吸引点击率,不惜在镜头前大吃大喝。去年八月,央媒点名批评「吃播」或「大胃王」节目「刻意铺张暴食」、「与节约粮食精神背道而驰」。此后,抖音、快手等迅速封禁相关影片和帐号。

最新通过的《反食品浪费法》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音视频,将由广电主管部门、网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者追究法律责任。

新法例还规定,对那些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食肆,当局可依法罚款最高一万元。对于那些造成明显浪费的食客,食肆可以收取处理厨馀垃圾的相应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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