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完善选举制度 多管齐下重回正轨

2021-04-18 00:00

特区政府日前通过《二○二一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首读及二读,见证「爱国者治港」原则得以实施,相关法例正式投入使用,为接下来的区议会选举、立法会选举等连串选举活动提供有力法律依据,预示日后一切选举行为、入闸标准均有法可依,为接下来的每一场选战打好坚实基础。修订的法例通过后,正式确定选委会由一千二百人增至一千五百人,优化和调整界别分组,选委会界别分组投票人成分改变,不同功能界别选民亦相应改变。调整后的法例可谓一环扣一环,由上至下、由团体至基层各层面理顺规律,一举多得,一针见血,为纷乱多时的香港政治生态开出一剂良药,也是香港由乱转治后,社会政治生态的又一飞跃,意义重大。

政府修订后的有关条例草案,充分体现爱国者治港精神,坚守《基本法》原则,主要体现在各组成比例及成分上。新制度在选委会方面,引入全国性团体、基层社团和同乡社团等代表;在立法会方面,九十个议席划分为四十席选委会界别、三十席功能组别,另有二十席分区直选议员。可见选举制度经完善后,涵盖范围更广,更具广泛代表性,顾及不同界别、不同阶层需要,体现以民为本的原则,尤其在基层人士、爱国团体等方面,充分体现以上新增团体的重要性,肯定其多年在爱国爱港事务上的突出贡献。

所谓「治乱世用重典」,反对派暴力滥炒闹剧祸港多年,市民已极不耐烦。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相关决定是在最关键的时刻,开出的最有效药方,多管齐下,从选委、候选人等成分比例上作出调整,进行一系列数据微调,结果是连带出整个议会秩序修正的效果。完善相关法例的决定虽是一次针对操作,然而整体影响良好,一举矫正香港自由制度下,在选举上的负面影响,堵塞原有制度漏洞,驱赶以往立法会内的歪风邪气,让乱港分子再没有任何借题发挥的机会,带来的必将是更光明前景,一剂即药到病除,完全从根本上修正反对派瘫痪立法会的「老大难」问题。

此外,特区政府通过设立正面及负面清单,分别明确符合或不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行为判定标准。在条例草案中为「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制定明确清晰的界定标准,是在普通法框架下,吸取成文法优点的有效尝试,让市民清楚理解法例要求,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和争议。这意味着日后爱国者治港的界线和定义将更备受社会理解认同,完全杜绝乱港分子滥炒行径,暴力等不得人心的极端行为将受到社会唾弃。相信各项要素经修正后,必将是社会重回正轨的良好开端。

香港社会是多元社会,有着和衷共济的精神,事无大小均会平衡各界利益,以示公平。新增的界别、议会组成更能说明香港社会现状,涵盖了基层、专业人士、商界等社会各阶层,团体覆盖比例广,有更高的忍受性,让不同界别的人士持有平等发声机会,更具代表性。这充分体现了香港社会结构多元,社会组成多元的特点,与香港现存的各界别成分相对应,符合香港社会实质。修改后的法案照顾不同阶层需要,最有效达致和而不同的效果,充分体现同舟共济、和谐共进的香港精神,实是最行之有效、最适合香港社会现状的选举制度模式。

特区政府通过相关条例充分体现《基本法》精神,日后爱国者治港的原则必将落到实处,在每一次大大小小的选举中定必发挥积极影响,从选举制度上完善香港法例,充分发挥积极影响,为社会各界永葆香港繁荣稳定,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注入更坚定信心。相信历经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系列法例审议后,香港将迎来崭新面貌,一改以往颓状,重回正轨,在世界的东方发光发亮,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投入粤港澳大湾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乃至超越以往的繁荣,让东方之珠大放异采。

张学修(港区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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