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拟对银行附加资本要求

2021-04-0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内地持续加强对系统性风险防范,人民银行及中银保监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徵求意见稿)》,称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满足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基础上,还应满足一定附加资本要求。

意见稿表示,为鼓励银行降低系统性风险,系统重要性银行分为五组,第一组至第五组组内银行分别适用0.25%、0.5%、0.75%、1%及1.5%附加资本要求。若银行同时被认定为内地及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则不叠加,采用两者孰高原则确定。附加资本要求应在进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或系统重要性得分变化导致组别上升后,经过一个完整自然年度后的1月1日满足。

人行表示,该规定借鉴国际经验,建立附加资本、附加杠杆率、流动性及大额风险暴露等附加监管指标体系。除了第五组以外,第一组至第四组组间的附加资本要求仅差0.25%,组内暂不设置差异化附加资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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